锻炼罗织【拼音】:duàn liàn luó zhī解释锻炼:形容对判罪的文辞很有研究;罗织:虚构种种罪名,对无辜者加以诬陷。指罗织罪状,故意陷人于罪。出处鲁迅《端午节》:“可见如果将‘差不多说’锻炼罗织起来,自然也可以判作一种挟带私心的不平。”示例请不要~罪名来害人了。近义词锻炼周内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强加之罪
“锻炼罗织”是一个具有深厚历史渊源与特定政治文化内涵的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是指故意虚构罪名、罗列罪状,并运用各种手段精心构陷他人,以达到迫害的目的。这个成语并非源自某个单一的历史典故,而是对中国古代,特别是封建社会中司法黑暗与权力滥用的高度概括与凝练。“锻炼”一词,在这里并非指强身健体,而是取其“捶打冶炼金属使之成型”的喻义,引申为对案情或罪状的精心炮制、反复推敲,使之看起来无懈可击;“罗织”则意为像编织罗网一样,搜罗、编造种种所谓的证据与罪名,将人笼罩其中,无法脱身。两者结合,生动描绘出一幅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系统性地制造冤假错案的图景。 这一成语的产生与盛行,与中国漫长的君主专制历史密切相关。在皇权至上的体制下,当权者为了清除异己、巩固权力,或某些酷吏、奸臣为迎合上意、谋取私利,常常采用这种手段。历史上著名的酷吏,如唐朝的来俊臣、周兴,明朝锦衣卫与东厂的一些作为,都可视为“锻炼罗织”的典型实践。他们往往通过刑讯逼供、诱供、伪造证据、牵强附会、无限上纲等方式,将毫无关联的事件或言论编织成看似逻辑严密的“罪证链”,使受害者有口难辩,最终蒙受不白之冤。这种行径严重践踏了司法公正与人伦道德,是政治斗争中最黑暗、最令人恐惧的一环。 从文化与社会心理层面看,“锻炼罗织”的现象反映了权力缺乏有效制约时可能导致的极端恶果。它不仅是司法工具的被滥用,更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政治权术与恐怖统治方式。其背后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专制逻辑,以及对人权与法治的彻底漠视。这种行为的蔓延,会极大地毒化社会风气,导致人人自危、噤若寒蝉,抑制社会的正常批评与活力,阻碍历史的进步。因此,该成语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始终带着强烈的贬斥与批判色彩,是警示后世必须健全法制、约束权力、保障人权的历史镜鉴。 时至今日,“锻炼罗织”这个成语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它超越了具体的历史时期,成为对一切形式“构陷”、“诬告”、“制造冤案”行为的精辟概括。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它提醒我们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刑讯逼供和证据伪造,保障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在更广泛的社会生活与舆论场中,它也警示人们应避免出于偏见、私利或舆论压力而断章取义、罗织罪名攻击他人。因此,理解和铭记“锻炼罗织”的内涵,不仅是对历史的反思,更是对建设一个更加公正、理性、宽容社会的持续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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