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受自作【拼音】:zì shòu zì zuò解释受:承受。自己做了蠢事坏事,自己受累出处元·李致远《还牢末》第二折:“岂不闻天网恢恢,也是我自受自作。”示例近义词自作自受、自做自当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指自食其果
成语“自受自作”亦可写作“自作自受”,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使用广泛且内涵深刻的固定短语。它源自佛教的因果观念,意指自己做的事情,无论好坏,其结果最终要由自己来承担。这一成语生动地体现了中国哲学中强调个人责任与行为后果必然联系的伦理思想,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从语义构成上看,“自”指代行为主体本人,“作”意为发起、进行某种行为,“受”则指承受该行为所带来的结果。四字紧密结合,逻辑清晰,强调了一种不可转移的、直接的因果关系。它常被用于描述某人因自身的错误、过失或不当行为而招致了不良后果的情形,带有一定的警示和规劝意味,提醒人们行事前需慎思明辨。 该成语的出处虽无十分确切的单一文献记载,但其思想内核与诸多古代典籍一脉相承。例如,《尚书·太甲中》有云:“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意思是上天降下的灾祸或许还能规避,但自己造成的罪孽则无法逃脱。这与“自受自作”的含义高度契合。后世文学作品中,如《水浒传》、《红楼梦》等,也常运用此成语来刻画人物命运,增强叙事的道德训诫色彩。 在具体运用上,“自受自作”多含贬义,用于批评或慨叹。例如,当一个人因贪婪而陷入困境,或因懒惰而学业荒废时,旁人便可能评价其为“自受自作”。它不仅仅是对既成事实的陈述,更包含了对行为起因的追溯和对当事人应负责任的确认,具有较强的道德评判力。这种评判并非简单的幸灾乐祸,而是蕴含着希望人们能从中吸取教训、改过自新的深层期待。 总而言之,“自受自作”这一成语,凝练地概括了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必然律,是中国传统智慧对个人责任与命运关系的精辟总结。它穿越漫长的历史,至今仍活跃在日常语言中,持续发挥着规诫行为、启迪人心的社会功能,提醒着每一个个体: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责,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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