瘈狗噬人【拼音】:zhì gǒu shì rén解释瘈:疯狂;噬:咬。疯狗咬人。比喻疯狂的恶人。出处《左传·哀公十二年》:“吴方无道,国无道,必弃疾于人。吴虽无道,犹足以患卫。往也!长木之毙,无不瘈也;国狗之瘈,无不噬也,而况大国乎!”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成语“瘈狗噬人”中的“瘈”字读作zhì,指疯狗、狂犬;“噬”意为咬。该成语字面意思为疯狗咬人,比喻丧失理智、疯狂害人的恶徒行凶作恶,带有强烈的贬斥和警示意味。这一表达生动勾勒出失控的暴力行为及其对社会秩序的威胁,凸显了作恶者的凶残与不可理喻。 从典故源流看,“瘈狗噬人”与古代对狂犬病的观察密切相关。早在《左传·襄公十七年》中已有“国人逐瘈狗”的记载,说明古人已意识到疯狗的危害性。而将其提炼为成语,则多见于后世文献用以比喻残暴之徒。例如清代文献常以此形容暴虐官吏或叛乱贼寇,强调其如同疯狗般丧失人性、肆意伤人。这一比喻扎根于农耕社会对犬类伤人的集体记忆,因而具有鲜明的形象性和感染力。 该成语的深层内涵可从三个层面解读:其一,强调危害的突发性与无差别性,疯狗咬人往往不分对象,借此比喻恶徒行事不计后果、殃及无辜;其二,暗示作恶者自身处于失控状态,如同病犬丧失本性,折射出对人性堕落的批判;其三,蕴含亟需制止的紧迫感,成语常出现在呼吁除害安民的语境中,体现传统社会对秩序维护的重视。这些内涵使其超越单纯形容暴力,更成为对危害社会者的道德审判。 在历史语境中,“瘈狗噬人”的用法颇具现实指向性。古代文籍常以此抨击暴政酷吏,如清代诗人郑板桥曾用“瘈狗噬人,暗无天日”揭露贪官恶行;民间亦用此语控诉土匪兵痞的劫掠。近代以来,该成语更扩展至形容侵略者与独夫民贼,如章炳麟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以“瘈狗噬人,国将不国”痛斥清廷腐败,彰显其作为批判武器的语言力量。 与近义成语相比,“瘈狗噬人”侧重于行为者的疯狂状态与危害结果,区别于“狼心狗肺”(侧重本性邪恶)、“狗仗人势”(侧重倚强凌弱)。其独特价值在于动态描绘危害过程,并隐含“疯癫”这层病理学隐喻,使批判兼具道德指控与病理诊断的双重维度。相较“丧心病狂”等词,它借助动物意象更直观传递出野蛮危险的意味。 在现代汉语中,“瘈狗噬人”的使用频率虽有所降低,但并未消失。它常见于时评杂文谴责恐怖主义、极端犯罪或霸权行径,如媒体曾以“瘈狗噬人式的袭击”形容无差别暴力事件。其蕴含的警示意义——对失控暴力的零容忍、对公共安全的呼吁——仍具有现实生命力。作为汉语形象表达的遗产,这个成语提醒人们:对危害社会的“瘈狗”须及时遏制,方能守护文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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