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形怪状【拼音】:yāo xíng guài zhuàng解释装束奇特,举止轻佻。多形容女性。出处叶圣陶《金耳环》:“他离开了营在路上走时,总看见那些妖形怪状又怪好看的女人。”示例那副怪样子我就看不惯,野鸡不像野鸡,~,男人不在家,不三不四的男人一个个的带到家里来。 ★夏衍《上海屋檐下》第一场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定语、状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妖形怪状”是一个汉语中较为少见的四字格固定短语,其核心含义是指形态、举止或装扮诡异奇特,偏离常态,多带有令人不适或荒诞不经的负面色彩。从构词上看,“妖”与“怪”二字意义相近,常指反常、怪异、非人间正道的物事;“形”与“状”则均指外貌、形态。四字叠用,起到了强调和渲染的作用,突显了对象在外观或行为上的极度异常。这一成语在情感倾向上基本属于贬义,用以形容那些刻意或自然地呈现出离奇、丑陋、骇人乃至装神弄鬼模样的人或事物。 追溯其渊源,“妖形怪状”并非直接出自古代经典文献,而是汉语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由“妖”、“怪”、“形”、“状”这些常用字词逐步组合固化而成的成语。它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正”与“邪”、“常”与“异”的区分观念。在古代认知中,“妖”、“怪”常被视为自然界或超自然界中破坏秩序、迷惑人心的存在,其形象自然是乖张可怖的。因此,该成语不仅用于描述视觉上的怪异,也常隐含着对背离社会常规、道德规范或审美共识的行为与风气的批判。 在具体运用上,“妖形怪状”的语境相当广泛。在文学作品中,它可以用来描绘志怪小说里鬼魅精怪的可怖样貌,或讽刺小说中人物荒诞滑稽的装扮。例如,清代《聊斋志异》等作品中虽未直接使用此成语,但对各类妖魅形象的描绘,其精神与此成语相通。在现代社会,该成语更常被用于批评那些为了吸引眼球而穿着奇装异服、行为夸张失度的人,或形容某些艺术作品中刻意追求惊悚、扭曲乃至低俗的视觉形象。它传递出一种对“失度”和“违和”的否定态度。 与一些近义成语相比,“妖形怪状”与“奇形怪状”含义最为接近,但前者贬义色彩更浓,更强调其“妖异”、“不正”的负面特质;“鬼蜮伎俩”则侧重于指阴险害人的手段,而非外观形态;“装神弄鬼”强调故意做出神秘怪异举动以欺骗或吓唬人,侧重行为动机。而“妖形怪状”更聚焦于外在形态给人的直观、强烈的怪异感受。 总而言之,“妖形怪状”这一成语是汉语丰富表现力的一个例证,它生动地凝结了人们对偏离常态、有违和谐之美的怪异形态的认知与评价。它不仅仅是一个描述性词汇,更承载着一定的文化评判标准,提醒着人们在社会交往与艺术创造中,对“度”的把握和对“美”的追求。在使用时,需注意其较强的贬义色彩,多用于批评或讽刺的语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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