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名委质【拼音】:cè míng wěi zhì解释用以指因仕宦而献身于朝廷之事。出处《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质,贰乃辟也。”杜预注:“名书于所臣之策。”孔颖达疏:“古之仕者于所臣之人书己名于策,以明系属之也。”示例遂乃弹冠筮仕,~。 ★唐·杨炯《薛振行状》近义词策名就列反义词挂冠而去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做官
成语“策名委质”源自中国古代的封建礼制与政治文化,其字面含义涵盖了姓名登记与身体交付两个层面,体现了臣子对君主彻底效忠的承诺。这一成语最早见于《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其中记载晋国公子重耳流亡途中,介子推曾言“策名委质,贰乃辟也”,强调一旦臣子将名字记录于君主的简策,并献上象征性的礼物以示归附,便不可再有二心。此处“策名”指将姓名书写于简策,正式列入臣属名册;“委质”则指初次觐见时进献雉、雁等礼物作为信物,象征将自身托付于君主。这一仪式构成了古代君臣关系确立的重要环节,具有深刻的法律与道德约束力。 从历史背景来看,“策名委质”是周代分封制度下君臣契约关系的具体体现。在礼乐文明框架中,君臣之间并非单向的服从,而是基于相互义务的绑定:君主需提供庇护与封赏,臣子则须履行忠诚与效劳。成语中的“质”既可理解为信物,也可引申为“躯体”,暗示臣子以全身心奉献于君主事业。这种关系在春秋战国时期尤为突出,诸侯争霸导致人才流动频繁,“策名委质”成为士人选择明主、建立政治隶属的庄严仪式。它不仅是形式上的归顺,更蕴含了“士为知己者死”的道德追求,如豫让为智伯复仇时所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正是这种忠诚观念的延伸。 在文化内涵上,“策名委质”超越了简单的政治仪式,成为儒家伦理中“忠信”思想的重要载体。孔子强调“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而这一成语恰是“忠”的实践化表达:它要求臣子一旦确立君臣名分,便须坚守节义,不可轻易背弃。后世文献如《三国志》《后汉书》中,该成语常被用以褒扬那些恪守臣节、至死不渝的人物,例如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便可视为“策名委质”的典范。同时,成语也反映出古代知识分子对个人名节的重视,名字写入简策意味着声誉与承诺绑定,失信则可能遭天下耻笑。 随着时代变迁,“策名委质”的具体仪式逐渐消失,但其精神内核融入了中国传统的忠义文化。在文学作品中,该成语常被用来描绘侠客、将士的誓死追随,如《水浒传》中好汉们的聚义宣誓,便带有类似的象征色彩。值得注意的是,成语中的“质”在后世理解中逐渐偏向“本质”或“承诺”,使整体含义更侧重全心全意的投入。现代社会虽已无封建君臣关系,但“策名委质”所蕴含的恪守承诺、尽职尽责的价值观,仍可应用于职业道德、团队忠诚等领域,成为诚信精神的古典注脚。 综上所述,“策名委质”作为历史悠久的成语,不仅记录了古代政治制度的片段,更凝聚了中国文化中对忠诚、信义与名节的崇尚。它由具体仪式升华为精神象征,跨越千年仍能引发对责任与承诺的思考。在当代语境中,理解这一成语有助于我们深入把握传统伦理的演变,并在新的社会关系中重新审视“忠诚”的价值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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