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弄风骚【拼音】:mài nòng fēng sāo解释卖弄:显耀;风骚:举止轻狂放荡。故意向人家炫耀自己的轻狂放荡。一般指轻浮的女子向男人挑逗。出处清·张春帆《九尾龟》第四十九回:“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贝夫人这样的一个尤物,今天看戏,明日烧香,到处卖弄风骚,招蜂引蝶。”示例有时眼角留情,有时眉梢传语,有时轻颦巧笑,~,惹得陶穀支持不定,未免与她问答数语。 ★蔡东藩《五代史演义》第五十九回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卖弄风骚”是一个在现代汉语中广泛使用的成语,其含义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它通常指人(多指女性,但亦可用于男性)故意矫揉造作、炫耀姿色或风情,以吸引他人(尤其是异性)的注意。这种行为往往显得轻浮、不庄重,缺乏内在的修养与真诚。成语中的“卖弄”意为炫耀、显示,“风骚”在此处并非指文学才华(如“各领风骚数百年”中的本义),而是引申为轻佻的媚态与风情。因此,整个成语生动地勾勒出一种通过外在举止刻意博取关注的形象。 该成语的渊源可追溯至中国古代文化中对女性仪态与德行的传统规范。在儒家礼教思想影响下,社会推崇女性含蓄、内敛、端庄的“妇德”,反对过分外露的情感与姿态。尽管“风骚”一词在文学批评领域原指《诗经》中的《国风》与屈原的《离骚》,代表诗文才华与不凡格调,但其在日常语言的发展中逐渐衍生出与轻浮、妖娆相关的含义。当“卖弄”与“风骚”结合,便强化了对其行为的负面评价,暗示其动机不纯、格调不高。 从社会行为学角度看,“卖弄风骚”可被视为一种印象管理策略,个体通过调整外在表现(如姿态、语调、着装)来获取社会认可、资源或优势地位。然而,当这种策略过于明显和刻意时,便容易引起旁观者的反感与鄙夷,被认为缺乏真诚与自尊。在人际交往中,这种行为可能短期内吸引眼球,但难以建立持久、深入的信任关系。因此,成语不仅描述了一种行为现象,也蕴含了社会文化对这种行为的价值判断——即崇尚自然、含蓄,反对虚伪与造作。 在现代语境中,“卖弄风骚”的使用范围有所扩展。它不仅可以形容个人在情感或社交场合中的表现,有时也被借用于批评文艺作品中过度渲染情色、格调低俗的倾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社会观念的多元化,对个人表达方式的评判标准也更为复杂。在使用该成语时,应避免陷入僵化的性别刻板印象,即不应将女性展现自信与魅力简单等同于“卖弄风骚”。成语的贬义性决定了其适用于描述那些明显带有功利目的、且违背普遍社交礼仪的夸张行为。 总之,“卖弄风骚”是一个承载着丰富文化意涵与道德评判的成语。它源于传统礼教对行为得体的要求,并在语言演化中固化为对轻浮炫耀行为的尖锐批评。理解这个成语,不仅有助于把握汉语的精确表达,也能透视潜藏其中的社会心理与审美取向。在运用时,我们应当结合具体语境,谨慎区分个人风格展示与刻意造作之间的界限,以避免武断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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