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之社【拼音】:wáng guó zhī shè解释已亡国家的祠社。古代天子将其作为亡国的象征,以自儆戒。出处《谷梁传·哀公四年》:“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示例汉·蔡邕《独断》:“~:古者天子亦取~以分诸侯,使为社以自儆戒。”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用于书面语
“亡国之社”作为一个成语,其核心含义是指代已经灭亡的国家的宗庙社稷。在中国古代文化语境中,“社”与“稷”分别代表土地神和谷神,两者合称“社稷”,是国家的象征,尤其指祭祀土地神和谷神的场所,即宗庙社坛。因此,“亡国之社”字面上指已亡国家的祭祀圣地,其深层寓意则承载着国家覆灭、政权更迭的哀伤与警示。这一成语不仅描绘了一种具体的物理遗存,更凝聚了深厚的历史反思与文化记忆。 从历史渊源来看,“亡国之社”的概念可追溯至先秦时期。据《周礼》等古籍记载,周王朝在取代商朝后,出于政治与礼制考量,并未完全摧毁前朝的社稷坛,而是予以保留或进行特殊处理,以示对前代的尊重,并作为天命转移的见证。这种“存亡继绝”的做法,既体现了古代“兴灭国,继绝世”的政治伦理,也为后世留下了具象化的历史教训载体。因此,“亡国之社”不仅是前朝祭祀的遗迹,更成为新朝统治者用以警示自身、昭示天命所归的政治符号。 在文化象征层面,“亡国之社”超越了单纯的建筑或场所意义,演变为一个富含哲学与情感色彩的意象。它常被文人墨客用于怀古伤今的诗词文赋中,借以抒发对历史兴衰、朝代更替的感慨。例如,在古典文学中,面对前朝宗庙的残垣断壁,诗人往往触景生情,感叹江山易主、繁华如梦。这一意象深刻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史为鉴”的思想,提醒后人治国理政当居安思危,避免重蹈覆辙。其悲凉沧桑的氛围,也成为了艺术创作中表达历史虚无感与命运无常的经典主题。 成语“亡国之社”的应用,在古典文献与历史叙事中常与“宗庙倾覆”、“社稷丘墟”等表述相关联。它多用于形容国家灭亡后的凄凉景象,或作为警示统治者慎德保民的典故。例如,在《左传》、《史记》等史书中,常以“亡国之社”的存废来议论政权合法性与治国之道。这一成语不仅是对历史事实的描述,更蕴含着政治哲学层面的思考:国家的长治久安依赖于德政与民心,而非仅靠祭祀仪式或宗庙建筑。因此,它也成为谏臣劝诫君王时引用的重要历史隐喻。 总结而言,“亡国之社”作为一个承载着厚重历史感的成语,其价值在于它融合了实物、仪式与思想的多重维度。它既是中国古代政治礼仪的产物,也是文化遗产的符号;既是历史兴亡的见证,也是文学抒情的母题。通过这一成语,我们可以窥见中华民族对待历史的态度——在尊重过去的同时,更注重从历史中汲取治理智慧与道德教训。在今天,当我们提及“亡国之社”,它依然能唤起人们对国家命运、文化传承与历史责任的深刻思考,其警示意义与人文精神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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