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稷生民【拼音】:shè jì shēng mín解释指国家与人民。出处傅抱石《〈郑板桥集〉前言》:“何与于~之计,三百篇之旨哉?”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社稷生民”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一个高度凝练的成语,其内涵深远,承载着传统治国理政的核心思想。它并非一个固定四字成语,而是“社稷”与“生民”两个关键概念的结合体。“社稷”本指古代帝王、诸侯所祭祀的土神和谷神,社为土神,稷为谷神。由于土地与粮食是立国之本、民生所系,因此“社稷”逐渐演化为国家政权的代称,象征着国家的统治根基与合法性的来源。而“生民”一词,最早可见于《诗经》《尚书》等经典,意指人民、百姓,尤其强调其生活、生存的状态。将二者并提,深刻揭示了传统政治哲学中,国家政权的根本目的与存在价值在于养育和保护人民。 这一理念贯穿于数千年的中华政治思想史。早在《尚书》中便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记载,奠定了民本思想的基础。至孟子,更是明确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著名论述,将人民的地位置于国家政权乃至君主之上。在此框架下,“社稷”作为国家权力的象征,其存在的合理性、稳定性与持久性,完全取决于它能否履行“养民”“保民”的职责。政权(社稷)与人民(生民)之间的关系被理解为一种深刻的依存与契约:政权因人民而存在,并为人民的福祉服务;人民的安定与富足,则是政权稳固的基石。因此,“社稷生民”思想的核心是“以民为本”,强调治国者的首要责任是保障百姓的生存、温饱与发展。 在具体施政层面,“社稷生民”的理念体现为一整套关切民生经济的政治实践。这包括重视农业生产,轻徭薄赋,使民以时,蓄积粮储以备灾荒,兴修水利以利灌溉,抑制豪强以均贫富,乃至在文化教育上教化百姓等。历史上被视为明君贤臣的统治者,往往以其在恢复经济、安定民生方面的作为而备受赞誉。反之,若政权横征暴敛、漠视民瘼,导致生灵涂炭,则被视为失去了“天命”,动摇“社稷”的根本,其统治的合法性便会受到质疑,甚至引发政权更迭。这正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政治隐喻,也是“社稷生民”理念所蕴含的严肃警示。 综上所述,“社稷生民”高度概括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政权与人民关系的精髓。它超越了简单的统治与被统治,强调了一种责任与目的的统一:国家政权(社稷)的终极意义在于服务与保障人民(生民)的生存与福祉。这一深刻思想,不仅是理解中国古代历史演进、朝代兴衰的重要线索,其所蕴含的重视民生、以民为本的合理内核,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提醒为政者须时刻将人民的利益置于中心位置,方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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