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不胜辞【拼音】:lǐ bù shèng cí解释道理不能胜过文辞。指由于不善于推理立论,尽管文辞丰富多彩,道理并不充分。出处三国·魏·曹丕《曲论·论文》:“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至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示例写议论文并不一定要求强调~近义词理不胜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说话、文章等
成语“理不胜辞”出自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原指在文章或言辞中,所阐述的道理不足以支撑或匹配其华丽的文辞。这一成语蕴含了对内容与形式关系的深刻思考,强调文章或言论应以思想内容为核心,若文采过于绚烂而道理薄弱,便会显得空洞浮夸。“理”指道理、思想、逻辑等内在实质,“辞”则指文辞、修辞、表达等外在形式。二者本应相辅相成,但若“辞”胜于“理”,则易流于虚饰,缺乏坚实的思想根基。 从历史渊源看,这一观念可追溯至先秦诸子的文论思想。孔子主张“文质彬彬”,强调文采与内容的和谐统一;老庄哲学则更重实质,提倡“大巧若拙”,反对过度雕琢。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批评蓬勃发展,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系统论述了“情采”关系,认为“文附质也”,即文辞应依附于思想内容。宋代以后,理学家多倡导“文以载道”,进一步突显了思想内容的首要地位。“理不胜辞”正是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中,成为对华而不实文风的批评利器。 在文学创作与鉴赏领域,“理不胜辞”常被用于评价那些辞藻华丽却内容贫乏的作品。例如六朝骈文虽工于对偶、声律,但部分作品过于追求形式美,导致思想性不足;明清时期一些应制文章或酬唱之作,也偶有堆砌典故、言之无物之弊。这一成语提醒创作者:真正的佳作需以深刻的思想、真挚的情感为骨架,文辞修饰应服务于内容表达,而非本末倒置。同时,它也引导读者警惕表面繁华,学会辨析文章的内在价值。 这一成语的现代意义已超越文学范畴,延伸至日常沟通、学术写作、商业宣传乃至公共演讲等领域。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许多言论或文本常以华丽包装掩盖逻辑缺陷或内容空洞,如某些浮夸的广告、空洞的汇报、缺乏深度的网络文章等。“理不胜辞”现象警示我们:无论是口头表达还是书面写作,都应追求言之有物、逻辑自洽,避免以辞害意。尤其在学术与专业领域,扎实的论证远比华丽的修辞更为重要。 总之,“理不胜辞”不仅是一个文学批评术语,更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思维准则。它倡导内容与形式的平衡,强调实质重于表象,提醒人们在表达与接受信息时保持理性判断。在当今社会,这一成语依然闪耀着智慧之光,引导我们珍视思想的深度,警惕形式主义的诱惑,从而在个人修养与社会交流中实现更真实、更有价值的表达。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