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不一贷【拼音】:bǎi bù yī dài解释贷:饶恕,宽免。无一宽免出处《新唐书·来俊臣》:“后信之,诏于丽景门别置狱,敕俊臣等颛按事,百不一贷。”示例近义词无一幸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全部
“百不一贷”是一个较为罕见且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成语,其字面意思是“一百个里面没有一个得到宽免或赦免”,引申指处罚极其严厉,毫不容情,无一例外。这个成语的核心含义在于强调执法的严苛与决绝,不留任何余地或特例,常用于描述极其严峻的法律制裁或军事纪律。 该成语的出处可追溯至唐代著名史学家杜佑所编纂的典制体史书《通典》。在《通典·兵典》中,记载了唐太宗李世民与名将李靖论兵时的一段对话。其中提及严明军法的重要性,有“持军之急务,莫大于赏罚也……若赏及无功,罚加无罪,则众不畏矣。故孙武斩队长,穰苴斩庄贾,魏绛戮杨干,吕蒙诛乡人,诸葛亮诛马谡,李靖诛张宝相,此皆贵居上将,位重宠荣,能申明法令,自取如此,亦百不一贷。” 这里的“百不一贷”正是用来形容这些著名将领执法如山,即便面对亲信或地位特殊者,也绝不宽贷,以维护军纪的绝对权威。 从语义和用法来看,“百不一贷”与更为人熟知的“严惩不贷”意义相近,但语气更为强烈和绝对,突出了“无一幸免”的彻底性。它不仅仅指惩罚严厉,更强调其普遍性和无例外性,即在一整批人或一系列事件中,没有任何一个能得到赦免或从轻发落。这种用法常见于历史叙述或评论中,用以形容古代严刑峻法或某些特殊时期铁腕统治的情境。 在文化内涵上,“百不一贷”反映了中国古代,特别是在治军和重大治国方略中,对法纪严肃性的极端强调。它体现了法家思想中“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理念,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必须公正无私。然而,这种极端的严厉性也常带有双重色彩:一方面,它被认为是维护秩序、保证令行禁止的必要手段,尤其在生死攸关的战场上;另一方面,它也可能暗示着某种缺乏灵活性与人情味的酷烈,其背后的价值判断需结合具体历史语境来分析。 总体而言,“百不一贷”是一个承载着特定历史与法制观念的成语。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不高,但在描述历史事件、强调纪律严明或批判过度严苛时,仍是一个极具表现力的词汇。它提醒人们注意法治中“严”与“恕”的平衡,在崇尚纪律与公正的同时,也需思考极端严厉背后可能蕴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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