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天作之合【拼音】:tiān zuò zhī hé解释合:配合。好象是上天给予安排,很完美地配合到一起。祝人婚姻美满的话。出处《诗经·大雅·大明》:“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示例年长兄,我同你是“~”,不比寻常同年弟兄。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七回近义词美满良缘、终身大事反义词仇人相见、狭路相逢语法偏正式;作宾语、定语;含褒义,祝人婚姻美满的话
“天作之合”是一个源远流长、寓意美好的汉语成语,其字面意思为“上天撮合成的姻缘”,常用来形容婚姻美满、配偶般配,仿佛由上天精心安排一般。这个成语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与情感寄托,不仅限于描述男女婚配,在现代语境中也可引申为指代完美无缺的搭配或结合,如合作默契的伙伴、相得益彰的事物组合等。 从词源上考察,“天作之合”最早可追溯至中国上古文献《诗经·大雅·大明》,其中写道:“文王初载,天作之合。”诗句歌颂周文王与太姒的婚姻,认为他们的结合是上天所赐予的良缘。这一典故奠定了成语的崇高基调,使其从一开始就与天命、吉祥、神圣等观念紧密相连。在传统社会,婚姻被视为“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的大事,强调天命与人事的和谐,“天作之合”因而成为对婚姻最美好的祝颂之一。 这一成语深刻反映了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与伦理观念。它体现了“天人合一”的传统思维,认为人事尤其是婚姻这样的重大结合,应当顺应天意、合乎自然。同时,它也寄托了人们对婚姻神圣性、永恒性的向往,强调配偶间命定的缘分与彼此的契合。在民间文化中,常以“天造地设的一对”等表达与之呼应,进一步强化了其美满、宿命的色彩。 在文学与艺术领域,“天作之合”是常见的创作主题。古典戏曲、小说中,如《西厢记》《红楼梦》等,常以“天作之合”来形容理想中的爱情与婚姻,或用作情节转折的关键。它不仅增强了故事的浪漫色彩,也承载了作者对美好关系的想象与颂扬。直至今日,在婚礼贺词、文学描述乃至日常赞誉中,这一成语依然被广泛使用,以表达对和谐关系的最高赞美。 综上所述,“天作之合”不仅仅是一个形容婚姻的成语,更是中华文化中关于缘分、和谐与美好的集中体现。它从古老的经典中走来,历经千年的传承与演化,至今仍鲜活地存在于人们的语言与生活中,持续传递着对完美结合的诗意想象与深切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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