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实循名【拼音】:zé shí xún míng解释按其名而求其实。出处唐·元稹《戒励风俗德音》:“自非责实循名,不能彰善瘅恶。”示例观者依检先后,~,语无褒贬,而意具抑扬。 ★清·章学诚《文史通义·永清县志政略序例》近义词循名责实、循名考实、求名责实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定语;指要名实相符
“责实循名”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与行政管理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成语,其核心理念强调在任命官职、考察政绩时,必须依据官员的实际表现(责实)来验证其名义职位(循名),追求名与实的统一。这一思想并非凭空产生,而是深深植根于先秦诸子百家的治国理念之中,尤其与法家、名家的学说紧密相连,对后世的中国官僚制度与政治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思想渊源来看,“责实循名”与先秦的“形名”之学密切相关。“形”即实际情形、实际功效,“名”即名称、职位、言论。法家代表人物如申不害、韩非子都强调“循名而责实”,主张君主应依据臣子所担任的官职(名)来考核其实际工作成效(实),做到赏罚分明,从而确保官僚体系的高效运转。与此同时,儒家虽更重德治与教化,但孔子也提出“正名”思想,主张“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强调名义与实质相符对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可以说,“责实循名”融合了法家的制度理性与儒家的秩序观念,成为古代中国一种重要的政治方法论。 在具体实践层面,“责实循名”主要应用于官员的选拔、考核与监察制度中。历代王朝,尤其是秦汉以后,逐渐建立起一套以官职职责(名)为标准,以政策成果(实)为依据的考课体系。例如,唐代的“考课法”、明代的“考满”与“考察”,都要求对官员的治理成效进行定期评估,核对其实际政绩是否与职位要求相匹配。这种“循名责实”的原则,旨在防止官员尸位素餐、名不副实,激励他们务实履职,从而维护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行。然而在专制皇权体制下,这一原则的实施常受人情、派系等因素干扰,难以完全实现理想状态。 “责实循名”思想的价值与局限性同样明显。其积极意义在于,它倡导了一种务实、理性的行政精神,强调绩效与责任,与现代管理学的目标考核有相通之处,对于提高组织效率、减少形式主义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但另一方面,在古代社会,这一原则往往服务于君主集权,有时过于强调对具体指标的考核,可能忽略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甚至导致急功近利、数据造假等问题。此外,若“名”(职位规范)本身设计不合理,那么“责实”也可能失去公正基础。 综上所述,“责实循名”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不仅承载着中国古代丰富的政治智慧,也折射出官僚行政中的永恒课题——如何确保权力与责任、职位与绩效的统一。它提醒我们,在任何组织管理中,确立清晰合理的职责(名),并严格依据实际成果(实)进行评价与问责,是维持效能与公信力的关键。这一思想跨越时空,至今在政府管理、企业治理等领域仍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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