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世宥之【拼音】:shí shì yòu zhī解释宥:赦罪。指为国立下功绩的人,其千百年后,还要饶恕其犯罪的子孙。出处《左传·成公十五年》:“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示例固宜世祚大帅,遂荒西土,长为籓镇,誓以河山,后裔纵有栾黡之汰,犹当~。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七回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十世宥之”这一成语出自《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原文载:“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其典故背景与春秋时期晋国大夫叔向有关。叔向因弟弟羊舌虎参与叛乱而受牵连,被执政范宣子囚禁。此时,另一位大夫祁奚听闻此事,不顾年老体衰,急忙面见范宣子为之说情。祁奚援引历史,指出叔向的卓越才能与忠诚,强调国家应保护贤能之士,即便其祖先有罪,也应“十世宥之”,即对其后代宽宥十世,以此激励贤能之人报效国家。范宣子被说服,与祁奚同车觐见国君,赦免了叔向。这一事件不仅体现了祁奚“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的公正品格,更衍生出“十世宥之”这一富含政治智慧的成语。 该成语的核心含义是:对于为国家立下功勋的贤能之士,其子孙后代即便犯罪,也应予以宽恕,这种宽恕甚至可以延续十代之久。它深刻反映了中国古代“赏延于世”的恩荫思想与“劝能励贤”的政治理念。在古代宗法社会,家族荣辱与共,君主通过宽宥功臣后裔的方式,既彰显对先辈功绩的追念与回报,也旨在向天下人昭示:为国家尽忠效力者,福泽可绵延子孙,从而激励更多人才竭诚效忠。因此,“十世宥之”并非简单的法外开恩,而是一种具有长远眼光的治国策略,其目的是维护统治稳定、招揽和凝聚人才。 从历史语境看,“十世宥之”体现了人治社会中德治与法治的复杂交织。它强调“劝能”的功利性目的,将法律惩罚与政治效用相结合,带有明显的权宜色彩。在具体实践中,这种理念常演变为官僚特权的一部分,即“刑不上大夫”的延伸,可能导致法律不平等。然而,其积极意义在于,它倡导统治者应具备历史视野与容人之量,重视人才储备的长期效益,避免因一时之过而丧失贤能,这对于国家的持续发展具有战略价值。 在现代社会,法治原则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十世宥之”所蕴含的“功过相抵”或“荫及子孙”观念已不适用。但其精神内核——即重视人才、赏罚分明且富有远见的治理智慧——仍可借鉴。它提醒管理者,在坚持制度公平的同时,应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对于贡献卓著者给予合理尊荣,并创造宽容失误、鼓励创新的环境,从而促进社会活力的持久迸发。成语中祁奚秉公救才的故事,亦彰显了超越个人恩怨、以国家利益为重的胸怀,至今仍具教育意义。 总之,“十世宥之”是一个承载着深厚历史政治智慧的成语。它源自春秋时期的人才保全案例,引申出延揽贤能、稳定政权的治国思想。虽然其具体形式带有时代局限性,但其中蕴含的尊重人才、着眼长远的理念,以及祁奚所代表的公正荐贤精神,历经千年仍值得深思与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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