攫为己有【拼音】:jué wéi jǐ yǒu解释攫:夺取。有强行手段夺取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出处《列子·说符》:“昔齐人有欲金者,清旦衣冠而之市,适鬻金者之所,因攫其金而去。”示例大不列颠的毒枭们对这座占尽地利的天然深水良港垂涎不已,把它从大清帝国的版图上~。 ★霍达《补天裂》第五章近义词据为己有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指将不是自己的东西占有
成语“攫为己有”意指通过强力或不正当手段将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其中,“攫”字本义为鸟兽用爪迅速抓取,引申为抢夺、夺取;而“为己有”则明确表达了占有的目的。这一成语形象地描绘了以蛮横或诡诈的方式侵占他人财物、成果或权益的行为,通常带有鲜明的贬义色彩,蕴含了对贪婪、霸道行径的批判。 从历史渊源看,“攫为己有”所反映的行为古已有之,但作为固定词组广泛使用,则多见于明清以来的文献中。它生动体现了传统文化中对“义利之辨”的重视——儒家强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反对巧取豪夺。因此,该成语常被用于谴责那些违背道德、不择手段满足私欲的人。与之近义的词语有“据为己有”“强取豪夺”等,但“攫为己有”更强调动作的迅猛与粗暴,画面感更强,情感谴责意味也更为浓烈。 在具体运用中,“攫为己有”涵盖范围很广。小至个人层面,如侵占他人财物、剽窃学术成果;大至社会层面,如权贵掠夺百姓土地、列强侵占他国资源。例如,在描述历史上贪官污吏横征暴敛时,可说其“将民脂民膏攫为己有”;在揭露殖民主义行径时,亦可指其“将殖民地财富攫为己有”。它不仅用于具体实物,也可指无形资产,如功劳、名誉、机会等,凡是以不正当手段夺占,皆可适用。 这一成语的警示意义在于,它揭示了贪婪与不公对社会秩序的危害。任何通过“攫取”而非正当途径获得的占有,即便暂时得逞,也往往埋下冲突与不安的种子。从伦理角度而言,它提醒人们应当通过勤劳、诚信与公平竞争获得所得,尊重他人权利,维护社会正义。反之,若纵容“攫为己有”之风,则会导致信任崩塌、矛盾激化。 时至今日,“攫为己有”在当代社会仍具现实意义。无论是商业领域的恶性竞争、知识产权侵权,还是国际关系中的资源掠夺,这一成语都是对不当占有行为的犀利批判。它告诫世人:一切占有都应以法律与道德为边界,靠实力与努力正当获取的成果才值得尊重,而依靠权势或诡计“攫来”的东西,终难长久,且会遭受道德谴责与法律制裁。因此,这一古老成语持续发挥着其鞭挞丑恶、警醒世人的语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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