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莫大焉【拼音】:zuì mò dà yān解释指罪恶之重无过于此。出处《左传·昭公五年》:“竖牛祸叔孙氏,使乱大从,杀適立庶,又披其色,将以敕罪,罪莫大焉。”示例《晋书·温峤传》:“术辈首乱,~。”近义词罪大恶极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罪莫大焉”源自中国古代典籍,通常用于形容罪行极其严重,几乎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这一表述蕴含着强烈的道德谴责与法律批判色彩,在历史文献与文学作品中常被用来强调行为的恶劣性质。从字面上看,“罪”指罪行、过错,“莫大”意为没有比之更大,“焉”是文言助词,相当于“于此”。整体可理解为“罪行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凸显了所描述行为在伦理或法律层面的极端性。 该成语的出处可追溯至先秦文献,尤其是在儒家经典与史书中多见类似表达。例如《左传》《礼记》等典籍中,常以“罪莫大焉”来批判违背礼法、背叛国家、残害百姓等行为。在古代社会,这一表述不仅用于法律判决,更承载着深厚的道德教化意义,反映了当时以礼法为核心的价值评判体系。它往往与忠孝节义等传统道德观念紧密相连,用以警示世人严守规范,否则将背负无可饶恕的罪责。 在历史语境中,“罪莫大焉”多用于政治与伦理领域。例如,臣子谋逆、子弑父、臣弑君等行为,常被史家冠以此语,视为对社会秩序与人性底线的彻底践踏。同时,在民间文化中,该成语也延伸至对严重背信弃义、伤天害理之事的谴责。其使用不仅限于实际犯罪行为,亦涵盖道德层面的巨大过失,体现了中国古代“礼法合一”的思想特点,即道德过错与法律罪行常被等同视之。 从语言演变角度看,“罪莫大焉”属于文言成语,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但并未完全消失。它常见于书面语、历史论述或严肃评论中,用以强调事件的严重性,如批判历史罪人、反思重大错误等。与近义成语“罪大恶极”“十恶不赦”相比,“罪莫大焉”更侧重罪行在等级上的“极致性”,带有比较与强调的意味,而后者更直接描述罪行本身的性质。 这一成语的文化内涵深刻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对罪与罚的认知。它不仅是语言工具,更是伦理观念的载体,强调个人行为对社会秩序的深远影响。在古代法律尚未细化的背景下,此类成语承担了部分道德裁判的功能,通过强烈的价值判断来引导社会行为。今天,我们在回顾历史或进行道德批判时,仍可借用“罪莫大焉”来表达对极端恶行的否定,但其使用需结合具体语境,避免泛化。 总之,“罪莫大焉”是一个凝结着历史厚重感与道德严肃性的成语。它从古代礼法社会中诞生,跨越千年仍保留着其警示意义,提醒人们重视行为的边界与后果。在当代,理解这一成语不仅有助于把握汉语的丰富性,更能窥见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正义、责任与罪责的深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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