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圣诬法【拼音】:fēi shèng wū fǎ解释非:讥议;圣:圣人;诬:诽谤;法:法度。讥议圣人,诽谤法度。出处《汉书·金日磾传》:“非圣诬法,大乱之殃。”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非圣诬法”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的成语,由“非圣”与“诬法”两部分组成,具有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其中,“非圣”意为非议、否定圣人或圣人之道,“诬法”则指诬蔑、诋毁法律或礼法制度。这一成语通常用来形容那些肆意攻击传统权威、否定既定社会规范与道德准则的言论或行为,带有强烈的贬义色彩,反映了古代社会对维护思想统一与法制秩序的重视。 该成语的起源可追溯至秦汉时期,尤其是在法家思想与儒家伦理相互交融的历史背景下。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圣”通常指代儒家所尊崇的古代圣贤,如尧、舜、禹、周公、孔子等,他们的言行被视为道德与智慧的至高典范;“法”则涵盖国家律法、礼制规范以及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任何对“圣”与“法”的公开质疑或否定,都被认为是对社会根基的动摇,可能引发思想混乱或政治动荡。因此,“非圣诬法”常被统治者用作批判异端思想、巩固意识形态的工具。 在具体历史语境中,“非圣诬法”往往与政治斗争和思想压制相关联。例如,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实质上将儒家经典与圣人教导提升至国家正统地位,任何与之相悖的学说都可能被斥为“非圣诬法”。明清时期,文字狱的兴起也常以此罪名加害文人,指控他们通过诗文诽谤圣贤、诋毁朝纲,从而达到控制言论、强化集权的目的。这一成语因而成为维护传统权威、打击异见的重要话语武器。 从思想层面分析,“非圣诬法”体现了古代中国对“名教”与“法治”双重秩序的坚守。儒家强调“圣人之教”为道德本源,法家则重视“律令之法”为社会运行规则,二者共同构成传统社会的治理基础。批判圣人意味着挑战道德权威,诬蔑法律则意味着破坏制度稳定,因此这一成语所谴责的行为,被视为对整体文明体系的威胁。尽管其中包含维护专制的保守倾向,但也反映出古人对社会和谐与规范性的追求。 时至今日,“非圣诬法”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已显著降低,但其核心意义仍具启示。它提醒人们,在批判传统或改革制度时,需持理性与建设性态度,避免全盘否定历史积淀的智慧与经验。同时,从历史反思的角度看,这一成语也警示我们,权力者若滥用“非圣诬法”的指控压制不同声音,可能阻碍思想进步与社会创新。因此,理解这一成语不仅有助于把握传统文化特质,也能引发对权威、法律与言论自由关系的深层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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