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刺史【拼音】:miè mén cì shǐ解释指地方官手中的权力,足以使人破家灭门。出处明·敖英《东谷赘言》上卷:“人有恒言:‘破家县令,灭门刺史。’予谓此言,强宗豪右当常讼之。”示例近义词破家县令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指横暴的地方官
“灭门刺史,破家县令”是中国古代流传甚广的一句成语,其完整形态常为“灭门刺史,破家县令”或“灭门知府,破家县令”。这句成语并非指某个具体的历史事件或人物,而是以极度夸张和悚然的修辞,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中地方官吏所拥有的巨大、近乎不受制约的权力,以及这种权力对普通百姓身家性命的严重威胁。它生动地描绘了在专制制度下,一个地方长官(如刺史、县令)就能轻易地让一个家庭乃至家族遭受覆灭之祸的社会现实。 从历史渊源上看,刺史与县令都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行政长官。刺史制度始于汉代,初期为监察官,后逐渐演变为州一级的最高行政军事长官,权势煊赫。县令则一直是基层政权的核心,直接管理百姓,所谓“皇权不下县”在某种程度上正凸显了县令在地方的绝对权威。这句成语将这两种官职并列,强调了无论层级高低,掌握地方实权的官员都具备“灭门”、“破家”的潜在能力。其核心思想在于,在缺乏有效法治与权力制衡的古代社会,官吏的个人意志往往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的贪欲、残暴或仅仅是一时喜怒,便足以决定治下百姓的生死荣辱。 这句成语的深层内涵,反映了封建官僚体制的几个根本性弊端。首先,它揭示了权力的高度集中与滥用。地方官集行政、司法、财政等诸多权力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极易滋生腐败与暴政。其次,它反映了法律在权力面前的苍白。尽管历代王朝均有律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观念以及“官官相护”的潜规则,常常使法律成为官吏欺压百姓的工具,而非保护伞。最后,它表达了民众在强权下的极端无力与恐惧。一个家庭无论多么循规蹈矩、勤恳度日,都可能因为得罪官员而瞬间倾覆,这种巨大的不安全感是古代平民生活的常态。 “灭门刺史,破家县令”在文学和民间语境中被广泛引用,成为抨击吏治腐败、控诉官府压榨的经典话语。许多古代文学作品、笔记小说中,都有对此种社会现象的描写和批判。它不仅仅是对历史现象的总结,更是一种强烈的政治警示和文化隐喻,时刻提醒着人们不受约束的权力所能带来的灾难。直至今日,这句成语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它警示着任何时代都需要建立健全的法治体系与权力监督机制,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公权异化为侵害私权的工具,从而保障每一个公民和家庭的基本安全与尊严。 综上所述,“灭门刺史,破家县令”虽仅八字,却力透纸背,凝聚了千百年来民众对封建官僚特权政治的血泪认知与深刻批判。它不是一个故事,而是无数悲剧的缩影;它不仅是一个历史成语,更是一面映照权力本质的镜子,其揭示的问题关于权力、法律与民生,跨越时代,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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