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神明【拼音】:tiān dì shén míng解释指上天和神灵。出处明·施耐庵《水浒传》第77回:“童贯在马上以手加额,顶礼天地神明道:‘惭愧!脱得这场大难!’”示例一生如此,则仰不愧天,俯不怍地,死后可见~。 ★清·无名氏《说呼全传》第十回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主语、宾语、定语;用于口语
“天地神明”是一个颇具哲学意味与文化深度的成语,它并非传统意义上被广泛收录的固定四字格成语,而是由“天地”与“神明”两个核心概念组合而成的经典表述,常见于古典文献、宗教语境与民间信仰之中。其内涵丰富,凝聚了中国古代自然观、宇宙观与神灵观的精髓。从字面理解,“天地”指代宇宙自然,是万物生存的客观空间与运行法则;“神明”则指神灵、造化之力或某种超越性的灵明存在。二者结合,通常用以强调宇宙间至高无上、主宰一切的自然法则与神圣力量。 这一概念深深植根于中国古代的祭祀文化与天人感应思想。在儒家传统中,“天地神明”常与“祖宗”并提,构成“敬天法祖”信仰体系的核心。《礼记·中庸》有云:“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此处“鬼神”即与“神明”意涵相通,被视为天地间微妙难测却又无处不在的监督与主宰力量。古人认为,人的行为,尤其是君王与统治者的德行,会为“天地神明”所洞察,并据此降下福祸,以示奖惩。因此,在誓言、盟约或重大文告中,常以“皇天后土,实所共鉴”、“天地神明共听之”等语,来彰显承诺的庄重性与神圣不可违背。 从哲学层面剖析,“天地神明”体现了古人对宇宙秩序与道德本源的一种理解。天地代表客观、无私的自然规律(天道),而神明则赋予这种规律以灵性与意志的色彩,成为道德与正义的终极维护者。它并非指向某一位具体的人格神(如西方的上帝),而更接近于一种泛灵论或自然神论下的宇宙整体性神圣存在。道家思想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虽强调天道的自然无为,但亦承认宇宙间存在着玄妙难言的“神”或“灵”;而在民间信仰中,“天地神明”往往具体化为可祭拜的昊天上帝、土地神、灶神等多元神祇,融入日常生活,起到规范伦理、慰藉心灵的作用。 在文学与日常用语中,“天地神明”的使用,多用于表达极其郑重、严肃的态度,或增强话语的威慑力与可信度。例如,在发誓时会说“上有天地神明,下有厚土为证”,意指自己的话语有超自然力量监督,绝无虚言。它承载着一种对超越性公正的信仰,即人的言行终究逃不过宇宙间终极法则的审视。这种表达至今仍在一些庄重场合或传统语境中出现,成为中国文化中敬畏自然、崇尚诚信的一种独特语言符号。 综上所述,“天地神明”作为一个经典词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连接自然、神性与人性的一个重要枢纽。它既反映了先民对广袤宇宙的敬畏与探索,也体现了将伦理道德置于神圣监督之下的社会建构智慧。理解这一概念,有助于我们深入把握中国古代思想中天人关系、信仰体系与价值判断的深层脉络,感受那份贯穿于历史中对宇宙秩序与人间正道永恒追寻的精神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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