靡靡之音【拼音】:mǐ mǐ zhī yīn解释靡靡:柔弱,萎靡不振。使人萎靡不振的音乐。指颓废的、低级趣味的乐曲。出处《韩非子·十过》:“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史记·殷本纪》:“北里之舞,靡靡之乐。”示例从此以后,以管弦的情绪代替了鼓的情绪,结果都是“~”。 ★闻一多《时代的歌手》近义词亡国之音反义词钧天广乐语法作主语、宾语;指颓废的音乐英文decadent music日文貒廃的(たいはいてき)なメロディー法文musique languissante 德文:kitschiger Schlager 成语故事春秋末年,晋平公在城外建造一座豪华的宫殿。卫灵公带涓乐师前去祝贺,席间涓乐师把在濮水边听来的乐曲弹了一遍。晋国的旷乐师马上制止说是商末延乐师为纣王所作的靡靡之音,听了会沉湎声色中。3年后,晋平公因贪色而亡
“靡靡之音”是中国古代文化中一个内涵丰富且颇具警示意味的成语,通常用来形容那些颓废、萎靡、柔弱,足以使人丧失意志的乐曲或文艺作品。该成语的核心在于“靡靡”二字,其本意有“柔弱、萎靡不振、随风倒伏”的意象,用以修饰音乐,便特指那些节奏缓慢、旋律缠绵、情感消极的曲调。这种音乐被认为会消磨人的心志,使人沉溺于感官享受而忘却远大抱负,因此在传统文化语境中,它多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 追溯这一成语的历史渊源,其最早的文献记载可至《韩非子·十过》。文中记载,春秋时期,卫灵公前往晋国,途经濮水,夜间听到一种新奇而动人的琴声,便命乐师师涓记录下来。抵达晋国后,师涓为晋平公演奏此曲。曲未终,晋国乐师师旷便急忙制止,指出这是商纣王时代乐师师延为纣王所作的“靡靡之乐”,乃亡国之音,并告诫聆听此曲将导致国家衰败。果然,晋平公此后沉迷此音,晋国不久便发生了大旱与灾祸。这个典故奠定了“靡靡之音”与亡国、堕落紧密相连的文化联想。 从其文化内涵与历史评价来看,“靡靡之音”远远超出了对音乐风格的简单描述,它被提升到了政治道德与社稷安危的层面。在中国古代儒家礼乐思想体系中,“乐”与“礼”相辅相成,负有教化民众、端正风气、维系社会秩序的重大功能。合乎“雅正”的音乐可以陶冶性情、鼓舞正气;反之,像“靡靡之音”这类被视作“淫声”或“郑卫之音”的乐曲,则被认为会惑乱人心,使人耽于享乐,进而导致个人意志消沉、社会风气败坏,甚至国家统治根基动摇。因此,历代统治者与思想家常常对其持批判和警惕态度。 随着时代变迁,“靡靡之音”的指涉范围也有所扩展。它不再局限于特指某段古代乐曲,而演变为一个批评性的文化概念。在现代语境中,它常被用来形容那些被认为格调不高、内容消极、旋律轻柔缠绵、可能对听众(尤其是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的流行音乐或其他娱乐作品。尽管其评判标准可能因时代价值观和审美差异而变化,但成语本身所承载的“警惕艺术作品的消极社会影响”这一核心警示意义,依然留存。 综上所述,“靡靡之音”是一个深植于中国历史与哲学思想的成语。它起源于古老的亡国音乐典故,承载着传统礼乐文化中对音乐社会功能的严肃思考,即艺术应引导人积极向上,而非诱人沉沦。这个成语至今仍在被使用,提醒人们在享受艺术之美的同时,也需关注其内容与格调可能带来的精神影响,体现了中国文化中对艺术社会责任感的持久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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