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官污吏【拼音】:jiān guān wū lì解释奸:邪恶;吏:官吏。贪赃枉法的官吏。出处清·林觉民《绝笔书》:“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示例百姓最痛恨这些~。近义词贪官污吏、赃官污吏反义词语法作主语、宾语、定语;指贪赃枉法的官吏
成语“奸官污吏”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语境中一个极具批判性的词汇,它由“奸官”与“污吏”两个近义词复合而成,用以统称那些利用职权、违法乱纪、贪腐害民的官僚。“奸”字侧重指心术不正、狡诈欺瞒、玩弄权术;“污”字则强调贪赃受贿、行为不洁、玷污官职。两者结合,深刻描绘了官僚体系中那些不仅无能,更是主动作恶、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形象。 这一成语的生成与流传,深深植根于中国漫长的封建专制历史土壤。在“家天下”的皇权体制下,尽管有儒家“仁政”、“清廉”的道德训诫和严苛律法,但缺乏有效、透明的制度监督,权力极易异化为私器。官吏作为皇权在地方的代理人,手握行政、司法、税收等大权,若道德失守,便极易盘剥百姓、欺上瞒下。因此,“奸官污吏”成为民间对这类压迫者的直接而愤怒的指称,反映了民众对吏治腐败的深切痛恨与无奈。 从历史语境看,“奸官污吏”的现象历代皆有,是王朝周期性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许多朝代中后期,土地兼并、赋税沉重往往与吏治腐败交织,导致民不聊生,最终引发社会革命。文学作品中,从《诗经》的“硕鼠”之讽,到明清小说《水浒传》、《老残游记》等对贪官污吏的生动刻画,都成为这一成语的形象注脚。它不仅是政治批判术语,也融入了深厚的民间情感与文化记忆。 该成语的核心内涵在于,它特指那些手握公权力却行私利之实的官员,其“奸”与“污”的行为直接侵害社会公平与百姓福祉。他们或滥用刑罚,制造冤狱;或横征暴敛,中饱私囊;或勾结豪强,欺压良善;或蒙蔽上级,祸乱朝纲。其危害远甚于普通犯罪,因为它摧毁的是政权合法性的根基——公信力与公正性。 时至今日,“奸官污吏”这一传统成语在现代社会仍具有强烈的现实警示意义。它超越了具体历史时期,成为人们对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经典概括。尽管现代法治社会已建立起更为完善的监察与法律体系来防治腐败,但成语所蕴含的“权力必须受到约束”、“为官必须清廉”的核心思想历久弥新。它提醒我们,反对腐败、追求清廉政治是永恒的社会课题,任何时代的官吏都必须以民为本、守法奉公,否则必将被冠以“奸官污吏”之名,受到法律与历史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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