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恶扬善【拼音】:yì è yáng shàn解释压制坏人坏事,表扬好人好事。出处汉·刘向《新序》:“独不闻子产之相郑乎!推贤举能,抑恶扬善,有大略者不问其短,有厚德者不非小疵。”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劝诫人英文Speak well of your friends of your enemy say nothing
“抑恶扬善”是一个蕴含深刻道德教诲的成语,其核心思想在于抑制邪恶、褒扬良善。这一理念深深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是儒家思想乃至整个社会伦理体系的重要基石。它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哲学概念,更是一种具体的行为准则与社会理想,强调通过个体的自觉与社会的共同努力,来遏制不良风气,培育和发扬美德,从而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的共同体。 从思想渊源来看,“抑恶扬善”与儒家“性善论”及道德教化传统紧密相连。孟子主张人性本善,认为人天生具备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这“四端”,教育的目的是将其扩而充之。同时,儒家也深刻认识到后天环境与欲望可能带来的蒙蔽与偏差,因此需要通过礼法规范和道德教化来“克己复礼”,抑制恶念与恶行的萌发。而“扬善”则体现在对仁、义、礼、智、信等美德的积极倡导与践行上,通过树立典范、褒奖善行来引导社会风尚。这一思想也与法家“以法为教”、惩恶扬善的理念有相通之处,共同塑造了中国传统社会德法并治的治理智慧。 在实践层面上,“抑恶扬善”体现为多层次的行动。对个人而言,它是一种修身要求,即《大学》中所强调的“诚意正心”,通过内省与克治,克服自身的私欲与恶念,培养并践行高尚品德。对于家庭而言,它是家风家教的核心,长辈通过言传身教,告诫子孙明辨是非、远离恶习、积善成德。而对于社会与国家,它则是一种治理原则。历史上,许多清官循吏以铲除地方豪强、平反冤狱来“抑恶”,同时通过表彰孝子烈女、提倡文教来“扬善”,以此净化风气,稳定秩序。法律与乡规民约也常以此为精神内核,对恶行予以惩戒,对善举给予褒奖或优待。 这一成语的价值在现代社会依然熠熠生辉。在法律领域,它体现为公正司法,严厉打击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这正是对“恶”的有力抑制。在社会治理中,建立健全信用体系,表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鼓励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则是“扬善”的生动实践。在舆论层面,媒体坚守社会责任,揭露批判丑恶现象,传播正能量事迹,也发挥着抑恶扬善的监督与引导功能。它提醒我们,一个健康的社会,既需要有刚性的制度来划定行为底线、遏制恶行,也需要有柔性的教化与激励来培育道德高地、弘扬善念。 综上所述,“抑恶扬善”远不止是一个四字成语,它凝聚着中华民族悠久而深刻的道德智慧与处世哲学。它强调的是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道德努力:不仅要对邪恶与不义保持警惕并加以约束,更要主动地培育、倡导和践行一切善良与美好的事物。这一理念贯穿于个人修养、人际交往与社会构建之中,是推动社会向善、人心归正的重要精神力量。在当今时代,继续弘扬这一思想,对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具有不可或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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