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拼音】:zhōng chén bù shì èr jūn,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解释忠臣绝不辅佐两个朝代的君主;贞烈的妇女决不再嫁第二个丈夫,这是封建时代的伦理道德。比喻忠诚坚贞,绝无二心。出处《史记·田单列传》:“忠臣不事二君,忠女不更二夫,齐王不听吾谏,故退而耕于野。”示例~。我为隋臣,不能匡救君恶,致被逆贼所弒,不能报仇,而事别主,何面目立于世乎?(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四十九回)近义词忠臣不事二君,贞女不更二夫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是中国古代流传甚广的一句成语,其核心思想是强调极致的忠诚与贞节观念。这句成语将政治伦理中的“忠”与家庭伦理中的“贞”相提并论,以类比的方式构建了一套严密的道德规范。它并非源于某一部特定的经典,而是凝聚了自先秦至汉代逐渐强化的儒家忠贞观念,在宋明以后尤其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鲜明口号,深刻影响着中国古代的社会秩序与个人行为准则。 从历史渊源看,“忠臣不事二君”的观念在春秋战国时期已见端倪。彼时士人游走列国、择主而仕本属常态,但如伯夷、叔齐“不食周粟”之类的故事已被传颂,体现了早期对“不事二君”人格的推崇。至秦汉大一统帝国建立后,忠君思想与中央集权制度紧密结合,臣子对特定君主而非抽象国家的效忠被日益强化。历史上如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侍奉蜀汉,文天祥抗元不屈就义,都被视为这一价值观的典范,其精神内核在于一种不可转移、至高无上的政治忠诚与气节。 与之对应的“烈女不更二夫”,则反映了父权社会对女性贞节的极端要求。这一观念随着儒家礼教的发展而不断严格化,尤其在宋代程朱理学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后,对女性“从一而终”的推崇达到顶峰。社会通过旌表节妇、建立贞节牌坊等方式大力宣扬,使许多女性在丈夫死后终身守节甚至殉节,成为维护家族荣誉与社会道德规范的符号。这句成语将女性的贞洁与臣子的忠贞并列,实质是将家庭领域的“私德”与国家领域的“公德”贯通,使宗法伦理与政治伦理互为支撑,共同巩固传统社会的统治基础。 然而,以现代视角审视,这句成语所倡导的观念具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与不平等性。它片面强调了下位者(臣子、妻子)对上位者(君主、丈夫)单向、绝对的服从与奉献,忽视了个体的基本权利与自由选择。尤其在女性层面,“烈女”规范成为长期压迫、束缚女性的精神枷锁,造成了无数个人悲剧。而“忠臣”观念中愚忠的成分,也可能会遮蔽对道义与是非的独立判断,例如对昏君暴政的盲目效忠便不可取。历史实践中,诸如管仲改佐齐桓公而成就大业、王昭君改嫁等事例,也展现了不同于该教条的灵活与智慧。 综上所述,“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作为一句成语,是中国传统社会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了儒家伦理中对忠诚与贞节的高度重视。我们应当历史地看待其曾起到的维护社会稳定、塑造气节观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其中包含的封建等级色彩和对个体的压抑。在当代社会,我们更倡导基于人格独立、相互尊重和平等原则的忠诚与贞洁观念,继承其重承诺、讲气节的合理内核,而扬弃其僵化、绝对化和束缚人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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