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诸洪乔【拼音】:fù zhū hóng qiáo解释洪乔:晋朝人,姓殷名羡,字洪乔。比喻书信遗失。出处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殷洪乔作豫章郡,临去,都下人因附百许函书。既至石头,悉掷水中,因祝曰:‘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示例现代社会寄信再不会~了。近义词洪乔捎书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指书信遗失成语故事晋朝豫章太守殷羡,字洪乔,在离任时,很多人委托他捎带书信回家乡,因那时还没有邮局,只有托人捎带。他很客气地接受了100多封信,可到了石头渚就将信全部扔进河水里。当人们收不到信总联想到信是托洪乔捎带的
成语“付诸洪乔”源自南朝宋时期刘义庆所著的《世说新语·任诞》。故事记载,东晋官员殷洪乔被任命为豫章太守,临行前,众多同乡友人托他携带家书回乡。殷洪乔行至石头渚(今江西南昌附近)时,竟将所携百余封信件全部投入水中,并说道:“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意为:沉没的就让它沉没,漂浮的就让它漂浮,我殷洪乔可不是替人送信的邮差。这一举动既显其任性不羁的性情,也因辜负他人托付而成为后世话柄。 此成语的字面意思是“把东西交给殷洪乔”,后引申为托付非人、所托失当,比喻将重要事务交给不可靠的人,导致事情落空或出现差池。它常与“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等词义相近,强调因受托者不负责任而使期望付诸东流。在文化内涵上,“付诸洪乔”不仅批评了受托者的失信行为,也暗含对托付者缺乏识人之明的警示,提醒人们在委以重任时需审慎选择对象。 从历史背景看,殷洪乔投书之举反映了魏晋时期名士崇尚率性自然、不拘礼法的风尚。但后人对这一行为的评价多以负面为主,认为其违背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传统道德准则。成语在演变中逐渐剥离具体人物背景,成为一种具有普遍训诫意义的固定表达,广泛用于文学、日常对话乃至商业语境中,批评那些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的行为。 在现代使用中,“付诸洪乔”常见于书面语,用以形容因中介者失职而导致信息中断、任务失败或希望破灭的情况。例如,在委托他人传递重要文件、转达关键信息时,若对方疏忽怠慢,便可叹“几番嘱托,终付诸洪乔”。其生动形象的历史典故,使得这一成语在寥寥数字间承载了丰富的警示意义,成为汉语中颇具表现力的文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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