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奸除猾【拼音】:jìn jiān chú huá解释禁:禁止;猾:狡猾。禁止清除奸险狡猾之人。出处《隋书·酷吏传序》:“无禁奸除猾之志,肆残虐幼贱之心。”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定语;用于社会风尚
“禁奸除猾”是一个富有深意的汉语成语,其核心内涵在于严厉打击和清除那些奸诈狡猾、危害社会秩序的恶人。这个成语由两个动宾结构组成:“禁奸”意指禁止、遏制奸邪行为;“除猾”则指铲除、消灭狡猾之徒。二者结合,强调了对于社会不良分子的零容忍态度,体现了维护公正与秩序的坚定决心。从字面到引申义,它都传递出一种强烈的道德与法律诉求,即通过强硬手段净化社会环境,保障民众安宁。 该成语的出处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文献与历史实践。虽然其直接典故不如某些成语那样广为人知,但其思想根源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治理理念中。例如,在法家思想中,商鞅、韩非等人主张“以刑去刑”,强调严厉法制以禁绝奸猾;而在儒家体系中,亦提倡“除暴安良”,维护社会伦理。历史上,许多清官廉吏如包拯、海瑞等,都以打击豪强、惩治贪腐著称,他们的行动正是“禁奸除猾”精神的体现。这一成语因此常出现在描述吏治清明或法律严明的语境中,成为表彰正义行为的经典表述。 在具体应用中,“禁奸除猾”涵盖了广泛的社会领域。在法律与政治层面,它指代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对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那些隐蔽性强、危害大的欺诈、贪污或黑恶势力,进行彻底清查与惩处。例如,在反腐败斗争中,揪出潜伏的“猾吏”和“奸商”,就是这一成语的现代实践。在社会治理中,它也可用于形容整顿行业乱象,如打击市场欺诈、清除网络诈骗等行为,以保护公众利益。此外,在文学或日常语言中,它有时也用于比喻性的场景,如团队中清除心术不正的成员,以维护整体和谐。 “禁奸除猾”的价值和意义在于其对社会公正的维护作用。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明确的道德与法律底线,而奸猾之徒往往利用漏洞谋取私利,破坏信任与稳定。这一成语倡导的不仅是一种行动,更是一种价值导向:它鼓励人们勇于对抗邪恶,支持法治精神。在现代社会,面对日益复杂的犯罪形式,如金融诈骗、网络黑客等,“禁奸除猾”的理念依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它提醒我们,只有持续强化监管、加大打击力度,才能有效遏制奸猾行为,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然而,在实践中,“禁奸除猾”也需注意方法与尺度。历史经验表明,过于严苛或失当的惩治可能引发副作用,如侵犯人权或造成冤假错案。因此,现代应用这一原则时,应结合法治与程序正义,确保行动既有力度又合规范。总的来说,“禁奸除猾”作为一个成语,不仅承载着中华文化中对正义的追求,也为当今社会提供了治理智慧。它告诉我们,清除奸猾是永无止境的斗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以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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