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目之欲【拼音】:ěr mù zhī yù解释欲:欲望。满足声色享乐的欲望。出处汉·东方朔《非有先生论》:“务快耳目之欲,以苟容为度。”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用于书面语
“耳目之欲”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ěr mù zhī yù”,其字面含义指向耳朵和眼睛的欲望,即对声色娱乐等感官享受的渴望与追求。这一成语通常带有一定的贬义色彩,用以形容人沉溺于外在的、浮华的感官刺激,而忽视内在的精神修养或更重要的责任。它揭示了人性中追求即时享乐、易受外在诱惑的一面,常与修身养性、克制欲望的传统道德观念形成对比。 从文化渊源上看,“耳目之欲”的思想根植于中国古代哲学,尤其是儒家和道家的学说。儒家强调“克己复礼”,主张通过道德修养来节制过度的感官欲望,以达到人格的完善与社会和谐。例如,《论语》中虽未直接出现该成语,但孔子多次论及“礼”与“乐”的教化作用,其目的之一便是引导人的欲望走向中正平和,而非放纵无度。道家思想则更侧重自然与清静,如老子提倡“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直接批判了过度追求感官享受对人本真状态的损害。因此,“耳目之欲”作为一个凝练的概念,承载了传统文化中对感官享乐保持警惕与节制的智慧。 在具体使用中,该成语多用于批评或劝诫的语境。例如,形容某人贪图享乐、不务正业时,可说其“沉湎于耳目之欲”;在论述修身或治国道理时,也常指出“不应纵容耳目之欲”,以免迷失本心或荒废正事。它不仅仅指对音乐、美色等具体事物的追求,更广义上涵盖了所有通过耳、目感官获取的、可能使人沉迷的浅层愉悦,如华丽服饰、奇珍异宝、喧嚣娱乐等。这种欲望若不加约束,容易导致精力分散、意志消沉,甚至引发更大的道德或社会问题。 与西方文化中常探讨的“感官享受”相比,“耳目之欲”更强调其负面含义及节制必要性,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注重内在超越与实践理性的特点。它提醒人们,在纷繁复杂的外界诱惑面前,需保持清醒与自律,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价值。时至今日,在物质丰富、信息爆炸的现代社会,这一成语依然具有现实警示意义——面对层出不穷的视听娱乐与消费诱惑,如何平衡感官享受与精神成长,避免沦为欲望的奴隶,是每个人需要思考的课题。 总之,“耳目之欲”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不仅是汉语词汇中的一部分,更是承载着深厚文化观念与人生哲理的镜像。它生动勾勒出人性中普遍存在的欲望面向,并延续着先贤关于节制、内省与精神提升的教诲,在当代语境下继续发挥着其独特的警示与启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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