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法受诛【拼音】:fú fǎ shòu zhū解释伏法:由于违法而受处死刑;诛:杀死。犯法被杀。出处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一毛,与蝼蚁何以异?”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用于案件等
“伏法受诛”是一个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是指罪犯依法被判处死刑并予以处决,强调法律程序的最终执行与正义的实现。该成语由“伏法”和“受诛”两个部分构成:“伏法”意指服从法律制裁,承认罪责;“受诛”则特指接受死刑的惩处。整体上,它描绘了犯罪者为其严重罪行付出终极代价的过程,突显了法律在国家治理与社会秩序维护中的权威性与不可侵犯性。 从历史渊源来看,“伏法受诛”的意涵根植于中国古代的法制传统。早在《史记》《汉书》等典籍中,已有类似表述,如“伏诛”一词常被用于记载重大罪犯被处决的事例。古代社会,死刑作为“五刑”之极,适用于谋反、杀人等十恶不赦之罪,其执行不仅是肉体消灭,更承载着“惩恶扬善”“以儆效尤”的社会警示功能。成语的形成与使用,反映了传统社会对法律终极惩戒效力的认同,以及通过严厉刑罚维护纲常伦理的价值取向。 在文化语境中,“伏法受诛”超越了单纯的法律事件描述,常被赋予强烈的道德评判色彩。它多用于叙述罪大恶极者最终受到严惩的结局,传递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因果观念,即作恶者终难逃法律制裁。在文学作品中,这一成语常出现在公案小说、历史叙事或戏剧高潮处,用以烘托正义得以伸张的圆满结局,从而满足民众对善恶有报的心理期待,强化社会共同的道德底线与法治信念。 在现代社会,尽管法治文明不断进步,死刑的适用受到严格限制与审慎对待,但“伏法受诛”一词仍在一定语境中被使用。它多见于新闻报道或法律文书,用以指代经过正当司法程序后对极其严重犯罪(如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执行死刑的正式结果。此时,成语强调的不再是古代的血腥震慑,而是现代法治原则下,司法审判的严肃性与终局性,即任何个体都必须为其危害社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伏法受诛”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生动体现了法律对罪恶的终极否定。它既是中国传统法制文化的语言结晶,承载着古人对司法正义的朴素理解;也在当代语境中延续其核心意涵,提醒人们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该成语的使用,始终关联着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以及对生命权与法律尊严之间平衡的深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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