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耀夺目【拼音】:guāng yào duó mù解释夺目:耀眼。形容光采极为鲜明,令人眼花缭乱。出处《辽史·太祖纪》:“黄龙缭绕……光耀夺目。”示例近义词光华夺目、光辉夺目、光彩夺目反义词暗淡无光语法作谓语、定语;形容颜色鲜艳耀眼
成语“光耀夺目”是一个极具画面感的汉语词汇,它由“光耀”与“夺目”两部分组合而成,用以形容光芒极其明亮灿烂,以至于吸引了所有的目光,令人无法直视。从字面理解,“光耀”意指光辉照耀,明亮辉煌;“夺目”则表示光彩强烈,足以夺取、吸引人的视线。这个成语不仅描绘了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更深层次地蕴含着对事物超凡出众、璀璨辉煌状态的赞美。 在历史渊源上,“光耀夺目”的出现与中国古代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生活的细致观察密不可分。古人常以日月星辰、珠宝玉石等发光体为喻,来形容人或事物的非凡光彩。例如,在文学作品中,常用它来描绘宝石的璀璨、灯火的辉煌,或是杰出人物所散发的道德与才华的光芒。它逐渐从一个具体的视觉描述,演变为一个富有褒义的形容词,广泛应用于文学、艺术乃至日常赞誉之中。 从应用语境来看,“光耀夺目”的使用十分广泛。在文学描写中,作家用它来渲染场景的华丽或人物的卓越,如“庆典上的烟花光耀夺目,照亮了整个夜空”。在艺术评论里,它可以形容作品色彩鲜明、技法高超,给人以强烈的美感冲击。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用它来比喻某人的成就、品德或风采出众,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例如“她在舞台上光耀夺目的表演,赢得了全场掌声”。 这个成语的文化内涵丰富,它超越了单纯的光线描述,承载着中华文化中对“光”的独特哲学思考。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光”常与智慧、德行、荣耀和希望相联系。因此,“光耀夺目”不仅指外在的明亮,更暗指内在品质的闪耀,如一个人的才华、一个民族的文明成就,或一个时代的繁荣景象。它体现了人们对卓越、美好事物的向往和颂扬,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价值表达。 综上所述,成语“光耀夺目”以其生动的意象和深刻的寓意,在汉语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它既是语言瑰宝,也是文化缩影,提醒着人们去追求和创造那些能够照亮自己、也照亮他人的辉煌。无论是形容自然奇观、艺术精品,还是赞誉人性光辉,这个成语都以其璀璨的力量,持续丰富着我们的表达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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