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肉乡里【拼音】:yú ròu xiāng lǐ解释鱼肉:指受宰割者。后比喻用暴力欺凌,任意残害无辜的人们。出处《后汉书·仲长统传》:“于是骄逸自恣,志意无厌,鱼肉百姓,以盈其欲。”示例无非是包揽词讼,干预公事,~。 ★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十八回近义词胡作非为、为非作歹、横行霸道反义词与人为善、相濡以沫、雪中送炭语法作谓语、定语;指坏人
“鱼肉乡里”是一个具有鲜明贬义色彩的四字成语,它形象地描绘了旧社会中恶势力欺凌、压榨平民百姓的恶劣行径。这个成语由“鱼肉”和“乡里”两个部分构成。“鱼肉”在此处并非指食物,而是用作动词,意为像对待鱼和肉一样任意宰割、欺凌;“乡里”则指家乡、乡邻,泛指当地的平民百姓。因此,整个成语的意思是:在地方上倚仗权势,如同宰割鱼肉般欺压、残害乡亲邻里。 该成语的出处可追溯至中国古代的史籍与文学作品。其思想内核与《史记·项羽本纪》中“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著名比喻一脉相承,都将强势者与弱势者的关系,比喻为刀案与鱼肉的关系,充满了无力与悲怆。后世文献中,“鱼肉”一词常与百姓、平民连用,例如在《后汉书》等史书中,便有官吏“鱼肉百姓”的记载,生动刻画了统治者或豪强的暴虐。经过长期的语言演变与浓缩,“鱼肉乡里”便作为一个固定成语流传下来,成为形容地方恶霸或贪官污吏暴行的典型词汇。 从历史背景来看,“鱼肉乡里”的现象深深植根于封建社会的土壤之中。在缺乏有效法制监督和权力制衡的时代,地方上的豪强、劣绅、恶霸,乃至于与黑恶势力勾结的官吏,常常利用其经济、政治或暴力上的优势,横行乡里。他们的恶行多种多样,包括强占土地、放高利贷盘剥、欺男霸女、苛捐杂税、滥用私刑等,使得普通百姓有冤无处申,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个成语因而不仅仅是一个文学表达,更是千百年來底层民众血泪历史的真实写照。 在文学与艺术作品中,“鱼肉乡里”的形象被反复描绘和批判。从古典小说如《水浒传》中欺压一方的“镇关西”郑屠,到现代戏曲、影视作品里那些为非作歹的恶霸地主,都是这一成语的生动注脚。这些艺术形象深刻揭露了社会的不公与黑暗,激发了人们对公平与正义的向往。成语本身也承载着强烈的道德谴责意味,是人们对恃强凌弱行为的一致声讨。 时至今日,“鱼肉乡里”这个成语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虽然源自古代,但所描述的社会现象并未完全绝迹。在现代语境下,它常被用来批评那些利用职权或黑恶势力,在基层欺压百姓、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或地方恶势力。该成语的持续使用,提醒着人们必须时刻警惕权力滥用,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让“鱼肉乡里”的悲剧彻底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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