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善罚否【拼音】:shǎng shàn fá fǒu解释指赏赐善人善事,惩罚恶人恶事。同“赏善罚恶”。出处《隶释·汉平都相蒋君碑》:“赏善罚否,宽猛协中。”示例近义词赏善罚恶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定语;指奖赏好的惩罚坏的
“赏善罚否”是一个在古籍和现代汉语中均不常见的成语变体,其正确且通行的形式应为“赏善罚恶”。这一成语源自中国古代的法治与伦理思想,其核心内涵在于表彰和奖励善良、有功的行为,同时惩罚邪恶、过失的行为。它深刻体现了传统社会治理中奖罚分明的原则,是维持社会公正、引导民众向善的重要理念。从字面结构看,“赏”即奖赏、表彰,“善”指善良、善行;“罚”即惩罚、惩处,“恶”指恶行、过错。四字组合,形成了一组鲜明的对立统一关系,强调了管理或治理中平衡与公正的必要性。 该成语的思想渊源可追溯至先秦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如韩非子强调“赏罚分明”,认为这是君主驾驭臣民、富国强兵的关键手段。他在《韩非子》中多次论述,赏必须守信,罚必须严明,如此方能树立权威、激励人心。同时,儒家思想虽更重德治与教化,但也认同赏罚的辅助作用。孔子在《论语》中提及“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即提拔正直的人来管理不正直的人,本身就蕴含了“赏善”以引导风气的思想。因此,“赏善罚恶”的理念实为儒法两家在治国方略上的一个交汇点,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历史实践中,“赏善罚恶”的准则被广泛应用于法律、吏治与社会教化中。历代法典,如《唐律疏议》、《大明律》等,都明确制定了针对各种善行(如孝义、立功)的奖赏条款,以及对罪行(如盗窃、叛逆)的惩罚条文。在吏治考核中,官员的政绩与德行亦是升迁奖赏或贬谪惩罚的依据。此外,在民间文化层面,这一理念通过戏曲、小说、说书等艺术形式广为传播,许多故事都围绕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主题展开,强化了社会的道德共识与行为规范。 时至今日,“赏善罚恶”的理念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现代社会管理中,它演化为健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法治层面,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奖励见义勇为、发明创造等行为,同时惩治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在组织管理中,企业或机构通过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效率与凝聚力。其精神内核——即通过公正的评价与反馈来引导行为、维护秩序——已成为现代管理科学和社会治理的普遍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成语“赏善罚否”中的“否”字,在此语境下可能为“恶”字的误写或变体。“否”字本有否定、不善之意,在古汉语中有时可与“恶”在某些语境下关联,但作为固定成语,标准形式始终是“赏善罚恶”。这一细微差别也提醒我们,在学习和使用成语时,应注意考据其准确写法与来源,以确保表达的规范性与文化的正确传承。总而言之,无论是“赏善罚恶”还是其变体所指向的概念,都深刻反映了中华民族对于公正、秩序与道德教化的不懈追求,是其智慧遗产中熠熠生辉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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