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忠隐贤【拼音】:hài zhōng yǐn xián解释忠:足以保国之人;隐:埋没;贤:德才兼备之人。残害忠良,埋没贤才。出处《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一百二十回:“又左右皆非其人,群党相挟,害忠隐贤,此皆春蠢政病民者也。”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害忠隐贤”并非传统成语,而是一个由两个核心概念组合而成的四字词组,其含义需从构成词素进行解析。从字面理解,“害忠”意指陷害忠良,指用阴谋诡计迫害忠诚正直之士;“隐贤”则指埋没、隐藏贤能之人,使其才华无法施展,贡献不被知晓。因此,“害忠隐贤”整体描绘的是一种政治或社会环境中极端恶劣的现象:当权者或势力不仅 actively 加害于忠臣,同时亦 passively 压制贤才,导致国家丧失栋梁,社会正气不彰。这一词组虽未直接见于古代经典,但其精神内核深刻贯穿于中国历史叙述与文学表达之中。 从历史背景考察,“害忠”与“隐贤”作为两种破坏政治清明的行为,常相伴出现于王朝衰败时期。例如,南宋末年,贾似道等权奸当道,排挤迫害如文天祥般的忠贞之士,同时科举与用人制度腐化,大量有识之士沉沦下僚,这正是“害忠隐贤”的生动写照。在明代,严嵩父子专权之际,不仅残害杨继盛等谏臣,亦阻塞言路,使许多有才能者无法晋身,同样符合此词描述的情形。这些历史案例表明,当“害忠”与“隐贤”成为常态,往往预示着政权根基的动摇与民心士气的溃散。 在文化语境中,这一词组凝聚了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对“亲贤臣,远小人”的强烈诉求。儒家思想强调“举直错诸枉”,认为提拔忠贤、罢黜奸佞是治国之本。因此,“害忠隐贤”被视为对理想政治秩序的根本性破坏。古典文学中不乏相关主题的抒写,如屈原在《离骚》中悲叹“荃不察余之中情兮”,抒发忠而见疑的苦闷;后世小说如《水浒传》描绘高俅等奸臣逼走林冲、埋没人才的情节,亦是对此类现象的深刻揭露。这些作品通过艺术形象,强化了人们对“害忠隐贤”所导致的社会不公与时代悲剧的认知。 从更深层的思维模式来看,“害忠隐贤”现象的产生,往往与权力垄断、制度缺失及道德滑坡密切相关。当监督机制失灵,权力失去制衡,掌权者便可能为巩固私利而打击异己,忠直之言被视为威胁,贤能之士因不愿同流合污而遭边缘化。同时,若人才选拔机制不公,任人唯亲取代任人唯贤,则“隐贤”成为体制性后果。因此,这一词组不仅批判个别奸佞,更警示制度设计与文化氛围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害忠隐贤”虽非固定成语,却高度概括了一种历史顽疾与社会危机。它提醒人们,忠良被害与贤才埋没是国家社会的巨大损失,防范此类现象需要健全的制度保障、开放的人才通道以及崇尚正直的社会风气。在当代语境中,这一概念仍具启示意义:任何组织或社会,若不能保护正直者、任用贤能者,终将损害其自身的健康发展与长久活力。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