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酒作乐【拼音】:jǔ jiǔ zuò yuè解释举:举办;乐:音乐。举行酒宴,奏起乐曲。出处《三国志·吴志·朱然传》:“然既献捷,群臣上贺,权乃举酒作乐。”示例政和礼局定饮酒祭降之节,与~器用之属,并参用辟雍宴贡士仪,其有古乐处,令用古乐。 ★《宋史·礼乐志》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用于喜庆场合
成语“举酒作乐”源自中国古代的宴饮文化,其字面意思为举起酒杯,奏乐享乐,形象地描绘了人们聚餐饮酒、欣赏音乐以庆祝或消遣的场景。这一成语最早可追溯至汉代文献,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便有相关记载,反映了当时社会上层阶级在宴会中饮酒作乐的习俗。它不仅体现了古人对生活享受的追求,也暗含了通过酒乐抒发情感、增进人际关系的社交功能。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酒与乐常作为礼仪的一部分,出现在祭祀、庆典乃至日常聚会中,因此“举酒作乐”逐渐演变为一个固定表达,用以形容欢愉放纵的氛围。 从文化内涵来看,“举酒作乐”承载着中国传统中“酒以成礼,乐以和情”的思想。在古代,酒被视为沟通天人的媒介,乐则是调和人心、陶冶性情的手段。例如,《诗经》中多有描写宴饮歌舞的篇章,如《小雅·鹿鸣》便以“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展现主客共欢的场面。成语中的“举酒”象征着敬酒与分享,而“作乐”则指演奏音乐或歌舞助兴,二者结合,既体现了礼仪的庄重,又流露出人性的欢畅。这种文化传统在后世诗词中屡见不鲜,如李白的“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便暗合了举酒作乐中及时行乐的意蕴。 然而,“举酒作乐”在历史语境中也常带有一定的批判色彩。尤其在一些儒家典籍中,过度沉溺酒乐被视为奢侈放纵、荒废政事的行为。例如,《尚书·酒诰》中周公便告诫后人勿“湎于酒”,以免误国误民。因此,成语在使用时需结合具体背景:若形容正当的庆典或友人相聚,它传递的是积极愉悦的情绪;若指代统治者或个人的奢靡生活,则可能隐含贬义,警示人们莫因享乐而迷失本心。这种双重性使得“举酒作乐”成为一面镜子,映照出人们对生活态度与道德界限的思考。 在现代汉语中,“举酒作乐”的使用已较为少见,更多被“饮酒作乐”或“把酒言欢”等类似表达取代。但它仍保留在文学或历史叙述中,用以描绘古代场景或渲染古典氛围。例如,在描写传统节日如春节、中秋的家庭团聚时,可用此成语增添文化韵味。此外,它也被引申用于比喻人们在顺境中庆祝、放松心情的行为,强调短暂欢愉与生活平衡之间的关系。尽管社会变迁使酒乐形式发生变化,但成语背后所蕴含的人类对欢乐与社交的渴望,仍具有普世意义。 总之,“举酒作乐”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不仅记录了中国古代宴饮文化的片段,还折射出礼仪与享乐、节制与放纵之间的辩证关系。通过它,我们可以窥见古人生活的一角,感受那份在酒香乐声中流淌的人情味,同时也在现代生活中汲取智慧,学会在繁忙世界中适时放松,却不失分寸。这一成语虽源自过去,但其核心精神——在分享与艺术中寻找快乐——至今仍值得品味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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