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以塞责【拼音】:wú yǐ sè zé解释自谦之语。无法弥补自己应负的责任。出处《汉书·东方朔传》:“妾幸蒙陛下厚恩,先帝遗德,奉朝请之礼,备臣妾之仪,列为公主,赏赐邑人,隆天重地,死无以塞责。”示例汤无尺寸功,起刀笔吏,陛下幸致为三公,~。 ★《史记·酷吏列传》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
成语“无以塞责”源自中国古代文献,意为没有理由或方法来推卸责任,形容面对过失或错误时,无法找到借口来搪塞或逃避。这一成语通常用于严肃的语境中,强调责任的不可推卸性,尤其在官僚、法律或道德层面,警示人们应勇于承担后果。它的结构由“无以”(没有可以用来……的方法)和“塞责”(敷衍责任)组成,整体传达出一种紧迫感和无奈情绪,暗示责任已无法回避,必须直面处理。 从历史渊源来看,“无以塞责”最早可追溯至汉代典籍,如《汉书·东方朔传》中记载:“愧然无以塞责”,描述了官员在失职后的自责心态。在古代社会,这一成语常用于官场弹劾或自我反省,反映了儒家文化中对“责”的重视——即个人应恪守本分、尽责守职。它不仅是语言表达,更是一种道德训诫,体现了传统文化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责任观。随着时间推移,其使用范围逐渐扩大,不再局限于政治领域,而延伸至日常生活,成为批评推诿行为的常用语。 在语义和应用上,“无以塞责”强调客观事实与主观责任的直接关联。例如,在工作中因疏忽造成重大失误,若证据确凿、影响深远,当事人便“无以塞责”,必须接受惩处或补救。成语常与“罪责难逃”“责无旁贷”等近义,但更突出“无法推脱”的困境感。它多用于书面或正式场合,如公文、法律文书或严肃讨论,语气较重,带有批评或警示意味。相比之下,现代口语中类似含义可能用“没法交代”或“推不了责任”等表达,但“无以塞责”保留了文雅的古典色彩。 这一成语的文化内涵深刻反映了中国社会对责任的集体认同。在传统价值观中,责任与诚信、名誉紧密相连,推卸责任被视为德行有亏。因此,“无以塞责”不仅描述状态,更暗示一种道德评判:个体在错误面前应诚实面对,而非狡辩逃避。这种观念至今仍具现实意义,在现代管理、教育等领域,它提醒人们重视问责制,培养担当精神。同时,成语也警示权力行使者需谨言慎行,因为一旦失责,便可能陷入“无以塞责”的境地,损害公信力。 总体而言,“无以塞责”是一个富含历史底蕴和文化智慧的成语。它简洁而有力地传达了责任不可逃避的核心思想,在语言使用中兼具描述性与警示性。通过了解这一成语,我们不仅能提升语言表达能力,更能深入理解中华文化中对“责”的严肃态度,从而在个人与社会生活中,更自觉地践行负责任的行为准则。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