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可少怪【拼音】:duō kě shǎo guài解释可:许可,允许;怪:责怪。允许的多,责怪的少。指对人比较宽容大度。出处三国·魏·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足下傍通,多可而少怪,吾直性狭中,多所不堪,偶与足下相知耳。”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成语“多可少怪”出自魏晋时期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在这封著名的书信中,嵇康以鲜明的立场和犀利的文笔,阐明了自己不愿出仕为官的理由,并以此与推荐他做官的朋友山涛(字巨源)绝交。文中,嵇康在描述自己疏懒放纵、不堪礼法约束的性格时写道:“欲降心顺俗,则诡故不情,亦终不能获无咎无誉,如此,五不堪也。不喜吊丧,而人道以此为重,己为未见恕者所怨,至欲见中伤者;虽瞿然自责,然性不可化,欲降心顺俗,则诡故不情,亦终不能获无咎无誉。此犹禽鹿,少见驯育,则服从教制;长而见羁,则狂顾顿缨,赴蹈汤火;虽饰以金镳,飨以嘉肴,愈思长林而志在丰草也。”随后他总结道:“阮嗣宗口不论人过,吾每师之而未能及;至性过人,与物无伤,唯饮酒过差耳。至为礼法之士所绳,疾之如仇,幸赖大将军保持之耳。吾不如嗣宗之资,而有慢弛之阙;又不识人情,暗于机宜;无万石之慎,而有好尽之累。久与事接,疵衅日兴,虽欲无患,其可得乎?又人伦有礼,朝廷有法,自惟至熟,有必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卧喜晚起,而当关呼之不置,一不堪也……以促中小心之性,统此九患,不有外难,当有内病,宁可久处人间邪?又闻道士遗言,饵术黄精,令人久寿,意甚信之;游山泽,观鱼鸟,心甚乐之;一行作吏,此事便废,安能舍其所乐而从其所惧哉!夫人之相知,贵识其天性,因而济之。禹不逼伯成子高,全其节也;仲尼不假盖于子夏,护其短也;近诸葛孔明不逼元直以入蜀,华子鱼不强幼安以卿相,此可谓能相终始,真相知者也。足下见直木不可以为轮,曲木不可以为桷,盖不欲枉其天才,令得其所也。故四民有业,各以得志为乐,唯达者为能通之;此似足下度内耳。不可自见好章甫,强越人以文冕也;己嗜臭腐,养鸳雏以死鼠也。吾顷学养生之术,方外荣华,去滋味,游心于寂寞,以无为为贵。纵无九患,尚不顾足下所好者。又有心闷疾,顷转增笃,私意自试,不能堪其所不乐。自卜已审,若道尽途穷则已耳。足下无事冤之,令转于沟壑也。吾新失母兄之欢,意常凄切。女年十三,男年八岁,未及成人,况复多病。顾此悢悢,如何可言!今但愿守陋巷,教养子孙,时与亲旧叙离阔,陈说平生,浊酒一杯,弹琴一曲,志愿毕矣。足下若嬲之不置,不过欲为官得人,以益时用耳。足下旧知吾潦倒粗疏,不切事情,自惟亦皆不如今日之贤能也。若以俗人皆喜荣华,独能离之,以此为快;此最近之,可得言耳。然使长才广度,无所不淹,而能不营,乃可贵耳。若吾多病困,欲离事自全,以保余年,此真所乏耳,岂可见黄门而称贞哉!若趣欲共登王途,期于相致,时为欢益,一旦迫之,必发狂疾。自非重怨,不至于此也。野人有快炙背而美芹子者,欲献之至尊,虽有区区之意,亦已疏矣。愿足下勿似之。其意如此,既以解足下,并以为别。嵇康白。”其中“多可少怪”一词,虽未在流传最广的版本中原字出现,但后世常以此四字概括嵇康在此文中表达的一种处世态度:对人事多所认可、宽容,而少所责怪、苛求。它凝聚了嵇康所推崇的阮籍(嗣宗)“口不论人过”的作风,即对他人多有谅解、不肯轻易非议。 “多可少怪”的内涵,核心在于一种宽厚包容的处世哲学。它主张以理解和接纳的眼光看待世界与他人,对于不同的行为、性格和选择,倾向于肯定其合理之处,而非吹毛求疵、横加指责。这种态度与儒家“躬自厚而薄责于人”的训诫有相通之处,但更带有魏晋名士崇尚自然、反对虚伪礼法的时代色彩。它并非毫无原则的姑息纵容,而是建立在深刻认识人性复杂与世事多元基础上的通达与智慧。持有这种态度的人,内心更为平和舒展,能够减少因苛责外界而产生的无谓纷争与内心损耗,从而专注于自身的修养与志趣。 在嵇康的语境中,“多可少怪”尤其指向对个人天性自由的尊重。他认为真正的相知,在于辨识并顺应对方的天性,如同不逼迫直木做车轮,也不强迫曲木做屋椽。他自己“好尽之累”(喜欢把话说尽而招致麻烦)、“暗于机宜”(不通晓人情世故与权变),正是无法适应官场礼法约束的表现。因此,他向往阮籍那种虽然饮酒过度但“与物无伤”、不论人过的境界。这实际上是对当时森严礼法和政治倾轧的一种消极反抗,主张在个人生活领域保持宽容与自由,避免以统一僵化的标准去衡量和约束所有人。 从历史流变来看,“多可少怪”这一观念对后世文人影响深远。它鼓励了一种注重内在精神自由、淡泊外在荣辱得失的人生态度。在许多隐逸文学和抒写性灵的诗文中,都能看到这种思想的影子。它提醒人们,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有时“少怪”——减少对他人的指责和干预,反而能为自己和他人保留一份喘息与成长的空间。这是一种超越具体时代背景的、关于如何与自我及世界和谐共处的持久智慧。 然而,也需要辩证地看待“多可少怪”。在涉及大是大非、原则底线的问题上,一味的“少怪”可能演变为明哲保身或姑息养奸。嵇康本人最终因得罪权贵而遭杀害,其刚直激烈的另一面,也说明他并非在任何事上都“少怪”。因此,这一成语更适用于个人修养、日常生活的人际交往以及对待非原则性差异的领域,倡导的是一种主体内心的宽容与平和,而非要求对外在一切不公与谬误保持沉默。理解其产生的历史语境与精神实质,方能更好地汲取其中有益于现代生活的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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