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幸民【拼音】:guó wú xìng mín解释幸民:侥幸偷生的人。国家治理有方,人民勤于职守,安居乐业。出处《左传·宣公十六年》:“善人在上,则国无幸民。”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成语“国无幸民”源自《左传·宣公十二年》,原文语境为楚国大夫屈荡在论述治国之道时提出:“谚曰:‘民之多幸,国之不幸也。’是故国无幸民,则无幸国。”此句意为:如果百姓大多心存侥幸、希求非分所得,那么便是国家的不幸;因此,一个国家若没有怀揣侥幸心理的民众,也就不会有侥幸存续的国家。这一成语蕴含深刻的治国理念与民风导向思想,强调国家安定依赖于民众勤勉务实、守法循理,而非投机取巧。 从历史背景看,春秋时期诸侯争霸,社会动荡,部分民众或因战乱流离,或因法制不严,滋生了逃避责任、妄求侥幸的风气。屈荡此言实为警世之论:若民众普遍放弃本分,追逐不当利益,社会秩序将趋于瓦解,国家根基必然动摇。反之,如果百姓皆能安守本业、依凭努力获取所得,社会才能形成稳定公正的秩序,国家也方能长治久安。因此,“国无幸民”不仅是对个体行为的规范,更是对整体社会伦理的期待。 这一成语的核心思想体现了儒家文化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脉络。它强调民风与国运的紧密关联:民众的品德直接决定国家的兴衰。若人人崇尚实干、远离侥幸,社会便充满正气;若侥幸之心蔓延,则欺诈、腐败与不公将侵蚀国家肌体。古代政治家常借此警示统治者,须以教化引导民风,通过公正的法律和清廉的吏治,使民众相信勤劳可致富、守法得平安,从而消除侥幸心理的生存土壤。 在现代社会,“国无幸民”的思想仍具启示意义。它呼应了法治社会与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当制度设计公平透明,保障努力者得其应得,惩罚投机取巧者,民众自然倾向于依靠自身奋斗而非侥幸获利。同时,它也提醒我们,社会风尚的塑造需要教育与制度双管齐下,既要弘扬勤劳诚信的价值观,也要杜绝制度漏洞,避免因不公而催生侥幸心态。一个健康的社会,应使“无幸民”成为常态,让每一位成员在规则清晰的舞台上凭实力前行。 总之,“国无幸民”虽为古老成语,但其内涵跨越时空。它不仅是历史智慧的结晶,也是对当代社会的深刻镜鉴——国家的繁荣稳定,终究建基于民众的务实与诚信之上。唯有当侥幸心理失去市场,脚踏实地成为普遍信仰,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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