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功起衅【拼音】:tān gōng qǐ xìn解释贪图功绩,有意挑起事端。出处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四十五回:“孟明等贪功起衅,妄动干戈,使两国恩变为怨。”示例《清史稿·属国·缅甸》:“鄂宁复奏应琚~,为朱仑等讳饰,又不令汤聘。”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贪功起衅”意指因贪图功劳、急功近利而挑起争端或事端。这一成语由“贪功”与“起衅”两部分组成,前者强调对功名利禄的过度追求,后者则指主动制造矛盾或冲突。它通常用于批评那些为个人私利或虚名,不顾大局、轻率行动,最终导致祸患的行为。在历史与文学作品中,这一形象屡见不鲜,生动揭示了人性中贪婪与短视的弱点。 从历史语境来看,“贪功起衅”常与军事、政治事件相关联。古代将领或官员为求快速晋升或封赏,可能擅自发动战争、挑衅邻邦,或在内政中制造事端以彰显自身能力。例如,某些边将为邀军功,故意激化与少数民族的矛盾,引发不必要的战乱,导致生灵涂炭、国力损耗。这类行为不仅破坏了和平稳定,也往往因准备不足或判断失误而酿成惨败,可谓“贪小利而忘大义”。 在文化内涵上,这一成语承载了儒家思想中“重义轻利”的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以和为贵”,反对为私欲破坏和谐。贪功起衅者被视为背离了君子之道,其行为往往受到道德谴责。成语通过简洁有力的表达,警示后人:功业应建立在扎实努力与正当手段之上,而非依靠投机取巧或制造纷争。它提醒人们,尤其是在集体或国家事务中,需具备长远眼光和责任感。 现代社会,“贪功起衅”的现象仍具现实意义。在职场中,有人为突出个人业绩,可能挑起内部竞争、隐瞒信息甚至诬陷同事,破坏团队合作;在国际关系中,某些势力为争夺资源或影响力,蓄意制造冲突,威胁全球稳定。这些行为虽形式不同,但本质仍是贪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后果。成语因而成为一面镜子,映照出急功近利心态的危害。 总之,“贪功起衅”不仅是一个描述性成语,更是一种深刻的道德训诫。它告诫人们:追求成功需脚踏实地,不可因贪念而走上歧途。历史教训表明,凡因贪功而挑起事端者,多难逃失败结局,甚至祸及他人。在个人修养与社会发展中,我们应常怀戒慎之心,以智慧和公心取代功利与躁进,方能避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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