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为之所【拼音】:zǎo wéi zhī suǒ解释为:安排;所:处所。及早为他安排一个场所。出处《左传·隐公元年》:“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示例贼焰方张,不如~。(《明史·列女传·关陈谏妻吕氏》)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
成语“早为之所”出自《左传·隐公元年》,原文记载为“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这一典故源于春秋时期郑国的一场政治危机。郑庄公之弟共叔段在其母武姜的支持下不断扩张势力,大臣祭仲敏锐察觉到潜在威胁,遂向庄公进谏,提出应当及早处置共叔段,防患于未然。庄公最初隐忍不发,直至共叔段公然叛乱,才出兵平定。此成语正是祭仲谏言的凝练表达,其核心在于强调对不利事物或潜在危机,必须提早采取措施、妥善安排,避免事态扩大难以收拾。 “早为之所”蕴含着深厚的中国古典智慧,体现了前瞻性思维与主动作为的处世哲学。从字面解析,“早”强调时间上的及时性与预见性;“为”指采取行动、进行处理;“之”代指目标对象,多指隐患或问题;“所”原意为处所、位置,引申为恰当的处置办法或安排。整体而言,成语倡导的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应对策略:在问题萌芽或局势未恶化前,就预先筹划解决方案,抢占先机,而非被动等待事态发展。这种思想与“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等成语内涵相通,皆突出预防重于补救的治理理念。 在历史长河中,“早为之所”的智慧被广泛应用于政治、军事与社会管理领域。古代政治家常借此强调对诸侯割据、边患民变等隐患需及早规制;军事家则用以主张在敌方力量未壮时先行遏制,所谓“制敌机先”。如诸葛亮《出师表》中“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其中体现的受托安邦之责,亦包含对国事早作绸缪的深意。这一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治国方略,成为危机管理的重要原则。 在现代社会,“早为之所”的理念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在公共卫生领域,建立疾病监测与早期预警系统,是对传染病“早为之所”的体现;在环境保护中,对污染源及早治理,避免生态恶化,亦是这一思想的践行;在金融监管方面,及早识别系统性风险并采取干预措施,能有效防止经济危机蔓延。对于个人发展而言,成语亦启示我们应对职业规划、健康管理、人际关系等问题需具备前瞻眼光,提前准备应对方案,方能从容应对人生变局。 值得深思的是,“早为之所”并非主张盲目冒进或过度干预,而是建立在准确判断与审慎筹划基础上的理性行动。它要求主体具备敏锐的洞察力,能见微知著;同时需要决策者拥有决断力与执行力,在恰当时机采取恰当措施。此外,处置方式需讲求“所”的合宜性——即方法得当、分寸适宜,方能真正解决问题而非激化矛盾。这种把握“时”与“度”的智慧,使“早为之所”超越简单的提前行动,成为一种辩证的实践哲学。 综上所述,“早为之所”作为历经千年淬炼的成语,不仅记录了一段生动的历史故事,更凝聚了中华民族关于预见、防范与主动作为的深刻智慧。它从历史语境中走来,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持续警示世人:面对潜在挑战,唯有以远见洞察隐患,以行动抢占先机,方能掌握主动权,实现长治久安与个人发展的和谐统一。这一思想精髓,值得我们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中不断体悟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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