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异处【拼音】:shǒu zú yì chù解释异处:不在一起。手和脚不在一处。指被杀。出处《史记·孔子世家》:“曰:‘匹夫而营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示例明·无名氏《杨家将演义》第二卷:“汝父子投降于宋,不得正命而死,~,若禽兽然,有甚好处!”近义词身首异处、首足异处、头足异处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被杀
成语“手足异处”是一个形象而富有悲剧色彩的汉语成语,字面意思为“手和脚不在同一个地方”,引申指人被杀害、分尸的惨状。这一成语的出处可追溯至中国古代史书与文学典籍,其中最为著名的记载见于司马迁的《史记·孔子世家》。在该篇中,记载了孔子听闻卫国发生内乱,其弟子子路在混乱中遇害,并被对手“醢之”(即剁成肉酱)。孔子得知后悲痛欲绝,命人将家中食用的肉酱倒掉,并感叹道:“吾何忍食此!”虽未直接使用“手足异处”四字,但这一事件生动体现了肢体分离的残酷景象,后人在描述类似惨状时便逐渐提炼出这一成语。 从语义层面分析,“手足异处”不仅指肉体上的肢解,更承载着深厚的文化意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手足”常用来比喻兄弟或亲密关系,如“情同手足”。因此,这一成语在描述物理性惨死之外,亦暗含了亲密关系被暴力摧残、和谐秩序遭瓦解的悲剧色彩。它多用于形容极端残酷的杀戮场面,常见于历史叙述、文学作品或谴责暴行的语境中,带有强烈的贬义和谴责意味。与之近义的成语有“身首异处”“五马分尸”等,均以身体部位的分离开渲染死亡的惨烈,但“手足异处”更强调肢体的零落,画面感尤为血腥。 在历史文献中,“手足异处”的用例往往与政治斗争、战争刑罚相关。例如,在记述战国时期残酷征伐或历代严刑峻法的史料中,该成语常出现以凸显暴政或战争的恐怖。古代刑罚如“肢解”或“磔刑”,便会导致受刑者“手足异处”,成为统治者震慑民众的手段。这些记载不仅反映了古代社会法律的严酷,也揭示了权力斗争中的无情与血腥。通过这一成语,后人得以窥见历史阴影中那些被暴力吞噬的生命,以及人类对待同类的残忍一面。 从文学表达角度来看,“手足异处”属于具象化程度极高的成语,其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使其在叙事中能迅速营造出悲惨、恐怖的氛围。古典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等描写战争、复仇情节时,虽未必直接使用该成语,但类似场景的描绘与之精神相通。在现当代文学或影视作品中,这一成语亦被谨慎引用,以刻画极端情境下的悲剧命运。不过,由于其画面过于血腥,在日常交流中极少使用,多限于历史讨论、文学分析或特定修辞场合。 综上所述,“手足异处”是一个植根于中国历史与语言文化的成语,它以肢体分离的意象,深刻映射了暴力所致的肉体与精神双重创伤。其背后不仅有个体生命的惨痛遭遇,也折射出古代社会权力角逐的黑暗面。作为语言符号,它警示着后人暴力的可怖与和平的珍贵,同时在汉语词汇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成为表达极致惨状的经典词汇。理解这一成语,不仅有助于把握汉语的丰富内涵,也能促使我们反思历史,珍视当下的人文关怀与生命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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