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昭然【拼音】:tiān lǐ zhāo rán解释昭然:明显。旧称天能主持公道,善恶报应分明。出处宋·朱熹《论语集注·吾与回也章》:“伊川有天理昭彰语。”示例此乃五十三家不该遭在桧贼手中,亦见~也。 ★明·冯梦龙《喻世明言》卷三十二近义词天理昭彰、天理昭昭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劝诫人
“天理昭然”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tiān lǐ zhāo rán,也作“天理昭彰”或“天理昭昭”。这一成语的核心含义在于强调天道公正,善恶终有报应的道理。其中,“天理”指宇宙间自然的法则与公理,常被引申为正义、公道的准则;“昭然”意为明显、清楚的样子。合起来,“天理昭然”意指上天的道理是清晰分明的,善行与恶行最终都会得到相应的结果,公正无所隐蔽。它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中深厚的道德观念与因果报应思想,体现了人们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朴素信仰和终极期盼。 从思想渊源上看,“天理昭然”深深植根于中国古代的哲学与伦理体系。儒家思想中,“天理”常与“人欲”相对,代表至高无上的道德律令。宋明理学更是将“天理”提升到宇宙本体的高度,视其为万物运行的秩序与道德根源。同时,佛教的因果报应观念与道家的“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思想,也与“天理昭然”的内涵相互融合。因此,这一成语并非单纯的迷信,而是凝聚了古人对自然规律、社会秩序和道德法则的深刻观察与总结,认为宇宙间存在一种超越人为的公正力量,维系着善恶的平衡。 在历史与文学作品中,“天理昭然”的运用极为广泛。它常出现在公案小说、历史演义和戏曲中,用以预示或评论情节的结局,尤其是当恶人伏法、正义得以伸张的时刻。例如,在《水浒传》、《三侠五义》等作品中,作者常常通过旁白或人物之口,发出“天理昭然,报应不爽”的感叹,既推动了情节发展,也强化了作品的道德教化功能。在古代判词或民间故事里,这一成语也常被引用,作为对不法之徒的警告和对受害者的慰藉,反映了民众对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渴望。 这一成语的社会文化意义十分深远。在传统社会中,它起到了重要的道德约束与心理安抚作用。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当现实社会的不公难以通过人力即刻纠正时,“天理昭然”的信念提供了一种精神寄托,让人们相信正义虽可能迟来但绝不会缺席,从而鼓励人们坚守善行、敬畏法则。它强化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民间共识,成为维系社会伦理秩序的重要文化心理基石。即便在法律制度日益完善的今天,这种对终极正义的信仰,依然具有其积极意义,提醒人们恪守道德底线。 在现代语境中,“天理昭然”的使用虽不如古代频繁,但其精神内核并未过时。它常出现在对重大社会事件、历史人物评价或司法案件的评论中,用以表达“公道自在人心”、“真相终将大白”的信念。其应用也从单纯的因果报应,更多转向对事实与真理必然显现的强调。这一成语警示世人,所作所为皆在公理的审视之下,任何违背正义与良知的行为,终将暴露并承担后果。它超越了宗教色彩,成为一种对公平、真相和道德律的坚定表述。 总之,“天理昭然”不仅是一个语言符号,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德理想与正义观的集中体现。它跨越哲学、文学与民俗,诉说着人们对永恒公理的追求与信任。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这一成语犹如一盏不灭的明灯,持续照耀着人们对善恶是非的判断,提醒着个体与社会:举头三尺有神明,天理之道,清晰昭彰,不可欺瞒。它所蕴含的深刻智慧,至今仍值得我们深思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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