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蠢除奸 qū dù chú jiān 驱除祸害,消除奸佞。《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六:“且说李御史到了福建,巡历地方,祛蠢除奸,雷厉风行,且是做得利害。”
“祛蠢除奸”是一个现代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四字词组,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经典成语,而是由两个动宾结构“祛蠢”与“除奸”并列组合而成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直白而有力:祛除愚昧蠢笨,铲除奸邪恶人。这个词组虽然未载于古代典籍,但其构成元素和思想内涵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与价值观念之中,体现了人们对清明智慧与公正良善社会的追求。 从语义构成上分析,“祛蠢”指向的是对内在心智状态的改善与提升。“蠢”本义指虫类蠕动,引申为愚笨、不明事理。“祛”意为驱除、消除。因此,“祛蠢”强调通过教育、学习与自省,消除蒙昧、短视和错误的观念,提升个人与集体的智慧与明辨之力。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教化、崇尚学问(如《礼记·学记》所言“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的思想一脉相承。而“除奸”则指向对外部环境中邪恶势力的清理。“奸”指奸诈、邪恶、不法之徒或行为,“除”即铲除、消灭。“除奸”代表了维护正义、铲除社会毒瘤的强烈行动意志,是法家思想中“惩恶”观念与儒家思想中“正义”观念的融合体现,历史语境中常与肃清吏治、安定邦国相联系。 虽然“祛蠢除奸”作为一个固定词组出现较晚,但其蕴含的“愚昧”与“奸邪”两个核心批判对象,在中国历史叙事和政治话语中常被相提并论。古代贤君能臣的作为,往往被赞誉为既能教化民众、开启民智(对应“祛蠢”),又能整肃纲纪、惩处贪腐(对应“除奸”)。例如,诸葛亮治蜀,既注重发展教育、修订律法以导民向善,又强调“赏罚分明”、打击不法,便可视作这一理念的实践。该词组在近代以来,尤其在强调社会革新与进步的语境中,可能被用于呼吁或描述同时进行思想启蒙(祛蠢)和社会革命(除奸)的双重任务。 在当代的运用中,“祛蠢除奸”具有较强的书面语和口号色彩。它可能出现在某些批评性、论战性或倡导性的文章中,用以表达一种彻底革除社会弊病的决心——既包括扫除那些因无知、盲从而产生的错误行为和落后观念,也包括坚决打击那些心怀叵测、损公肥私的奸恶之人。其使用范围相对有限,不如“惩恶扬善”、“扶正祛邪”等成语常用和广为人知,但其表意更为具体,针对性也更强,结合了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的双重诉求。 综上所述,“祛蠢除奸”是一个凝聚了中国传统治理智慧与道德诉求的现代词组。它强调了“智”与“善”、“内在觉悟”与“外部行动”必须双管齐下:一个理想的社会,不仅需要清除奸邪之徒以保障公平正义,更需要祛除愚昧思想以奠定理性与文明的基石。尽管它不是历史悠久的经典成语,但其思想内核深刻反映了中华民族对个人修养与社会治理并重的持续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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