谄上骄下【拼音】:chǎn shàng jiāo xià解释谄:讨好,奉承。对上谄媚讨好,对下骄横无理。出处汉·扬雄《法言·修身》:“上交不谄,下交不骄,则可以有为矣。”示例凡是这一号乡绅,一定是~,剥下奉上的。 ★清·李绿园《歧路灯》第五十一回近义词狐假虎威、狗仗人势反义词锄强扶弱语法作谓语、定语;形容对上对下两面三刀英文fawn on those above and bully those below
成语“谄上骄下”源于中国古代社会,形象地描绘了一种典型的虚伪人格与扭曲的社交姿态。它由“谄上”与“骄下”两部分组成,前者指对上级或地位高者阿谀奉承、曲意逢迎,后者指对下级或地位低者傲慢轻视、盛气凌人。这一成语深刻揭露了某些人在社会阶层中,根据对象地位高低而截然变换嘴脸的双重行为,其核心在于人格的卑劣与道德的缺失。 从历史渊源看,“谄上骄下”的行为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中尤为常见。古代官场中,不少官吏为谋取权力与利益,对朝廷高官或皇帝极尽巴结之能事,而对百姓或下属则作威作福、欺压凌辱。这种行为的本质是功利主义与机会主义的结合,个体通过攀附强者以获取资源,同时通过欺凌弱者来彰显优越感,从而维持一种扭曲的自我认同。相关记载可见于诸多史书与文学作品,如《汉书》《旧唐书》等对奸佞之臣的批判,都暗含对此类行径的鞭挞。 在文化内涵上,这一成语承载了儒家思想中对“君子”人格的期待。儒家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提倡无论对待尊卑都应持守诚敬与仁爱。而“谄上骄下”恰恰是对这一价值观的背离,它暴露了行为者缺乏内在的道德定力与人格独立性。古代思想家如孔子、孟子均批判过“巧言令色”的谄媚与“骄泰”的傲慢,认为这不仅是个人品德问题,更会破坏社会和谐与正义。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谄上骄下”反映了人性中常见的势利倾向与权力崇拜。个体在潜意识中往往倾向于讨好权威以获取安全感或利益,同时通过贬低地位较低者来提升自我价值感。这种行为模式若蔓延至整个社会,将加剧阶层对立,侵蚀信任基础,甚至导致制度腐败。在组织管理中,若领导者身边聚集谄媚之徒,而下属常受骄横对待,则团队凝聚力与创造力必将受损。 时至今日,“谄上骄下”的现象并未随着封建制度的消亡而绝迹。在现代职场、社交场合乃至日常生活中,我们仍可观察到类似行为:有些人对待领导或资源掌控者曲意迎合,而对同事、服务人员或弱势群体则冷漠傲慢。这种行为的持续存在,提醒我们反思权力关系、人格平等与道德自律的重要性。抵制“谄上骄下”,需要从培育独立人格、健全制度监督以及倡导尊重平等的文化氛围入手。 总之,“谄上骄下”不仅是一个描述性成语,更是一面映照人性弱点的镜子。它警示我们:真正的尊严与成功,应建立在正直、谦逊与一视同仁的待人之道上。唯有摒弃虚伪的双重标准,才能构建更加公正和谐的人际关系与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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