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门抄斩【拼音】:mǎn mén chāo zhǎn解释投没财产,杀戮全家。出处鲁迅《呐喊·阿Q正传》:“看你抓进县里去杀头,——满门抄斩,——嚓!嚓!”示例曹操将他家~。近义词斩尽杀绝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指杀戮全家英文one's whole family has been executed
“满门抄斩”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种极为严酷的刑罚,其含义是指将犯罪者全家(满门)所有人逮捕并处决(抄斩)。这一成语不仅指代一种具体的法律惩罚,更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深刻反映了传统宗法制度下“连坐”或“族诛”的残酷司法理念。其执行范围通常包括罪犯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妻儿、兄弟姐妹,有时甚至延展至更远的宗族成员。这种惩罚的目的远超对个体犯罪的报复,旨在通过极端威慑,彻底铲除犯罪家族的势力与影响,以达到震慑他人、维护皇权与统治秩序的根本目的。 从历史源流来看,“满门抄斩”的雏形可追溯至先秦时期。例如,秦国商鞅变法后推行的严刑峻法中,便包含了“连坐”制度。至秦汉时期,族刑(诛三族、诛九族等)逐渐制度化,成为对付谋反、大逆等重罪的常用手段。历史上著名的案例比比皆是,如西汉初年韩信被诛三族,明代方孝孺因拒绝为朱棣起草即位诏书而遭“诛十族”(虽史学界对此有争议,但已成为该刑罚残酷性的典型象征),清代文字狱中亦常有全家被牵连问斩的情形。这些案例表明,“满门抄斩”常被用于政治清算,是皇权清除异己、巩固统治的恐怖工具。 这一刑罚的深层逻辑根植于中国古代的宗法社会结构与伦理观念。在“家国同构”的体系下,家庭或家族被视为一个整体承担道德与法律责任。个人的罪行被认为与家庭教化失败密切相关,因此惩罚必然波及全家。同时,它也体现了统治者“以儆效尤”的统治思维,通过制造极端恐惧来遏制潜在的叛逆行为。从法律思想角度审视,“满门抄斩”与现代法治“罪责自负”的基本原则完全背道而驰,是一种集体惩罚,其野蛮性与非理性凸显了封建法制的专横与残暴。 在文学与艺术领域,“满门抄斩”构成了许多戏剧、小说、影视作品的核心冲突与悲剧高潮。例如,在《赵氏孤儿》等传统戏剧中,灭门惨祸是推动剧情的关键,激发了强烈的悲情与复仇主题。这些作品不仅渲染了命运的残酷,也常常蕴含对暴政的控诉与对受难者的深切同情。该成语因而超越了单纯的历史记述,成为一种富有感染力的文化意象,象征着毫无转圜余地的绝境、极致的冤屈与毁灭性的打击。 时至今日,“满门抄斩”早已被现代文明所摒弃,成为历史的陈迹。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明确规定了个人责任原则,严禁株连。该成语主要留存于历史叙述、文学表达和日常比喻之中。在日常用语里,它有时被夸张地用于形容在竞争或评选中遭遇全军覆没的惨状,但其原本的血腥与恐怖色彩已大大淡化。回顾这一成语,其价值在于让我们深刻反思法治与人权的发展历程,铭记历史教训,更加珍视当代社会公平、正义与生命尊严的宝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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