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天罔人【拼音】:qī tiān wǎng rén解释欺骗苍天,蒙蔽人民。出处宋·朱熹《与陈侍郎书》:“而旬日之间,又有造为国是之说以应之者,其欺天罔人,包藏险慝,抑又甚焉。”示例当国者奸谋诡计,谬论作忠,以荧惑朝廷,~,惟己是利,陛下信彼方深,任彼方笃。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处事
“欺天罔人”这一成语,源自中国古代的哲学与伦理语境,其结构与内涵均体现了深厚的文化意蕴。该成语由“欺天”与“罔人”两个动宾词组并列构成,形成了一种语义上的递进与强调。“欺天”意指欺骗上天或天道,在古代观念中,“天”往往代表着至高无上的道德法则、自然规律或主宰力量,具有神圣性与公正性;“罔人”则指欺骗、蒙蔽世人。二者结合,生动地描绘了一种既冒犯超越性秩序,又愚弄世俗群体的双重欺骗行为,其性质尤为恶劣与狂妄。 从思想渊源上看,“欺天罔人”的观念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伦理体系,尤其是儒家思想。儒家强调“诚”与“信”,认为个人修养与社会和谐皆建立在真实无妄的基础上。孔子有“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之语,孟子亦言“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皆将面对天道与人心时的坦荡无愧视为道德底线。因此,“欺天”被视为对终极道德权威的亵渎,而“罔人”则是对社会信任基础的破坏。这一成语的出现,正是对这种彻底背离“诚”之原则行为的严厉批判,警示人们欺骗行为终将难逃天道与人心之鉴察。 在历史与文学作品中,“欺天罔人”常被用来描述那些权臣奸佞、乱臣贼子的行径。他们或篡改遗诏、矫托天命,或编造祥瑞、粉饰太平,试图以谎言与诡计窃取权力、掩盖罪行。例如,在历代史书对王莽、董卓等历史人物的评价中,常隐含此类批判。古典小说如《三国演义》中,董卓废立皇帝、残暴专权,其行为便被视作“欺天罔人”的典型。这些叙事不仅强化了该成语的道德谴责意味,也反映了传统文化中“天道昭彰,报应不爽”的普遍信念,即任何欺骗终究会被揭露并受到惩罚。 该成语的现代意义已不限于宗教或神秘意义上的“天”,而更多引申为欺骗根本的真理、规律或公正原则,并同时欺骗公众。它可以用于批判那些在重大公共事件中隐瞒真相、操纵舆论的行为,如在安全事故、财务造假、学术不端等领域,当事人试图掩盖事实、愚弄社会的做法,便可被斥为“欺天罔人”。这种行径不仅挑战了社会基本的诚信体系,也漠视了客观事实与自然规律,其后果往往是既损人又害己。 综上所述,“欺天罔人”不仅仅是一个描述欺骗行为的词语,它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天道”与“人心”的双重敬畏,强调了一种贯通超越界与世俗界的全面诚信观。其警示意义历久弥新:任何试图违背根本真理、蒙蔽世人的行为,无论暂时如何得势,最终都难以持久。在当今社会,它提醒我们,无论是个人立身,还是公共治理,都应当恪守诚信,尊重事实,做到仰不愧于理,俯不怍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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