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肉淋漓【拼音】:xuè ròu lín lí解释淋漓:小湿。形容血肉流淌的惨状。出处宋·洪迈《夷坚甲志·高俊入冥》:“狱卒割剔其股文,血肉淋漓,形容枯瘠不类人。”示例清·颐琐《黄绣球》第二回:“天天那双脚是要替她裹的,裹起来使着手劲,不顾死活,弄得~,哭声震地。”近义词血肉横飞反义词语法作定语、状语;用于书面语
“血肉淋漓”这一成语,形象而深刻地描绘了躯体遭受严重创伤后鲜血流淌、皮肉破损的惨烈景象。其字面意义直指物理层面的伤害,常用来形容战争、暴力或事故中的血腥场面,传递出强烈的视觉冲击与感官刺激。例如,在描述古代战场厮杀、严刑拷打或灾难现场时,这一成语能瞬间唤起人们对残酷现实的直观想象,突显了生命在暴力面前的脆弱与痛苦。 从文化内涵来看,“血肉淋漓”不仅限于形容肉体创伤,更常被引申至精神与情感层面的剧烈痛苦。在中国文学传统中,文人常以此喻指内心遭受的深重磨难或情感上的极度煎熬,如挚爱离去、理想破灭所带来的“切肤之痛”。这种用法将物理体验转化为心理隐喻,丰富了成语的表现维度,使之成为刻画人生苦难与命运挣扎的生动语言工具,体现了汉语以具象表达抽象的文化智慧。 在历史语境中,该成语频繁出现在史书记载与文学作品中,用以批判战争暴行或社会不公。例如,杜甫诗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虽未直接使用此词,却与之共享对民生疾苦的揭露精神;而明清小说对刑狱场景的描写,更常借“血肉淋漓”之态折射时代的黑暗面。这些用法使成语超越了单纯的血腥描绘,承载了深厚的人文关怀与道德反思,成为审视历史悲剧的一面镜子。 值得注意的是,“血肉淋漓”在当代语境中需谨慎使用。由于其画面感过于强烈,在新闻报道或公共讨论中若滥用可能引发受众不适,甚至导致对创伤的二次伤害。然而,在艺术创作、历史反思或特定社会批判中,它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修辞力量,能够尖锐地揭示暴力本质,唤起人们对和平、尊严与生命价值的珍视。其警示意义在于: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对“血肉淋漓”的回避或美化,都可能削弱社会对苦难的感知与反思能力。 综上所述,“血肉淋漓”是一个融合了视觉震撼、情感张力与思想深度的成语。它既是中国语言对残酷现实的直接捕捉,也是文化中对苦难记忆的隐喻保存。在使用时,我们应兼顾其表达效力与社会责任,让这一充满力量的词汇,既成为记录历史的刻度,亦化为呼唤人性关怀的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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