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有攸归【拼音】:zé yǒu yōu guī解释攸:所;归:归属。是谁的责任,就该归谁承担。指份内的责任不容推卸。出处宋·朱熹《答陈允夫》:“先有司,然后纲纪立,到责有所归。”示例至于疆臣守土,~,等马尾开仗的情形,有了详细奏报,必得要论是非,定功罪。 ★高阳《清宫外史》下册近义词责无旁贷、责有所归反义词漠不相关语法作谓语、分句;用于书面语英文responsibility rests where it belongs
成语“责有攸归”出自中国古代典籍《周易·系辞下》,原文为“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责有攸归。”其字面意思可解为“责任有所归属”,意指责任应当明确归于应承担之人,不可推诿或模糊。这一成语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责任、道义与秩序的深刻思想,历经千年传承,至今仍广泛应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务及日常伦理等领域,强调权责对应、各司其职的重要性。 从思想渊源来看,“责有攸归”与儒家“正名”思想紧密相连。孔子主张“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强调名分与职责必须相符。该成语正是这一理念的延伸,主张在个人修养、家庭治理乃至国家管理中,每个人都应清楚自身责任所在,并切实履行。同时,它也与法家“循名责实”的治理观念相通,即依据职位或名义来考察实际成效,确保责任落实。因此,这一成语融合了儒法两家的治理智慧,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维护秩序的重要原则。 在历史实践中,“责有攸归”常被用于政治与法律语境。古代官员考核、问责制度多以此为核心,例如在出现重大过失时,朝廷会追究主管官员的责任,做到“赏罚分明,责有攸归”。这种明确的责任追溯机制,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防止互相推诿。在军事领域,将领对战役胜负负有直接责任,亦体现了这一原则。它不仅是制度设计的理念基础,也内化为一种社会伦理,促使士大夫阶层形成“在其位,谋其政”的担当精神。 在现代社会,这一成语的价值更为凸显。在公共管理层面,它强调建立健全的问责制,确保政府机构及公务人员权责清晰,尤其在应对突发事件、公共服务等领域,责任的明确归属是有效治理的关键。在企业管理中,清晰的岗位职责与绩效考核体系,正是“责有攸归”的现代应用,能提升组织效能。而在法律层面,侵权责任、合同义务的界定也遵循此原则,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此外,它也被用于倡导公民责任,如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呼吁每个社会成员承担应尽之责。 然而,贯彻“责有攸归”亦需注意其边界。责任归属应建立在合理、公正的基础上,避免成为“甩锅”或过度追责的工具。它需与对客观条件的考量、集体协作精神相结合,防止陷入机械问责。同时,责任的明确往往需要完善的制度与透明的程序作为保障,否则可能流于形式。 总之,“责有攸归”作为一个承载深厚文化内涵的成语,不仅是对明确责任归属的简洁概括,更是一种历久弥新的治理智慧与伦理准则。它提醒人们,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应以清晰的责任意识规范行为,从而促进社会的高效运行与和谐发展。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重申这一原则,对于构建责任型社会、推动制度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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