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兔之悲【拼音】:hú tù zhī bēi解释狐死则兔悲,兔死则狐亦悲。比喻因同类的死亡而感到痛心悲伤。出处明·朱国桢《涌幢小品·黄叔度二诬辨》:“因视国家将倾,诸贤就戮,上之不能如孙登之污埋,次之不能如皇甫规之不与,下之不能兴狐兔之悲,方且沾沾自喜,因同志之死以为名高,是诚何忍哉。”示例同作亡民,相逢作楚囚之泣,或将兴~矣。 ★李大钊《厌世心与自觉心》近义词狐死兔泣反义词语法作宾语;比喻因同类的死亡而感到悲伤
“狐兔之悲”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的成语,其字面意思为狐狸和兔子的悲伤,实际用来比喻因同类遭遇不幸而引发的悲伤与同情。这一成语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寓意,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命运共通性和怜悯之心的重视。它不仅仅是对动物世界的拟人化描述,更是对人类社会中情感共鸣的深刻隐喻。在古代文献中,该成语常被用来形容人们看到他人(尤其是与自己境遇相似者)遭受苦难时,所产生的感同身受之情,体现了儒家思想中“仁爱”与“恻隐之心”的核心价值观。 从历史渊源来看,“狐兔之悲”的典故可能源于古代寓言或民间传说,虽具体出处难以精确考证,但它与许多其他以动物喻人的成语(如“兔死狐悲”)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中国古典文学中,狐狸和兔子常被赋予象征意义:狐狸多代表狡猾或弱势中的智慧,兔子则象征弱小与无辜。两者虽在自然界中可能互为猎物,但在成语语境下,它们被抽象为命运相连的同类。当一方遭遇不幸时,另一方不免物伤其类,心生悲悯。这种意象强化了成语的情感张力,使其成为表达共情与忧患意识的生动载体。 在文化内涵上,“狐兔之悲”深刻揭示了人性中的同情共感机制。它提醒人们,在社会群体中,个体的命运往往相互关联,他人的苦难可能预示着自身的潜在危机。因此,这一成语常被用于文学、戏剧或日常交流中,以唤起人们的反思与互助精神。例如,在古代诗词或散文中,文人墨客借用“狐兔之悲”来抒发对时局动荡、百姓流离的哀叹,或对朋友同道遭遇困境的慨叹。它超越了简单的悲伤情绪,升华为一种对普遍命运的关注和道德呼吁。 现代社会中,“狐兔之悲”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在全球化与信息化时代,人类面临共同挑战,如自然灾害、社会不公或公共卫生危机,这一成语鼓励人们超越个体或群体界限,培养同理心与团结意识。它警示我们,漠视他人的苦难可能导致更大的社会疏离,而积极的情感共鸣则能促进和谐与合作。从这个角度看,“狐兔之悲”不仅是语言艺术的结晶,更是跨越时代的智慧箴言。 总之,“狐兔之悲”作为一个富有意象的成语,以其简洁而深刻的表达,传承了中国文化中对同情与关联性的思考。它从自然现象中提炼出人类情感的精髓,成为连接古今、沟通心灵的桥梁。通过对这一成语的解读,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中华文化中的人文精神,并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包容与关怀,让“悲”之中蕴含的警示与启迪,转化为积极的社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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