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收勒折【拼音】:fú shōu lè shé解释用强迫手段额外征收。出处清·冯桂芬《江苏减赋记》:“意甚决,是将奉旨浮收勒折矣。”示例酌留数成以为卫所增兵造船之用,则州县之~者,无可籍口。 ★清·夏燮《中西纪事·江浙卫兵》近义词浮收勒索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剥削等
“浮收勒折”是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是明清时期形容官府或粮差在征收田赋(主要是粮食)时,利用职权进行盘剥的专用成语。它并非指单一行为,而是“浮收”与“勒折”两种常见舞弊手段的合称,深刻揭露了旧时赋税制度下的吏治腐败与民生疾苦。 “浮收”,字面意为多收、浮加征收。具体指在法定田赋定额之外,利用各种名目额外加征。例如,官府收粮时使用大于标准容积的“大斗”、“大斛”来量米,或是在称重时恶意加重秤砣,使农户实际缴纳的粮食远超法定数额。此外,还有在验收时故意挑剔粮食成色、湿度,以“折耗”、“损耗”为由要求补足,这些都属于“浮收”的范畴。其本质是权力操控度量衡与规则,对纳税者进行公开的、制度性的掠夺。 “勒折”则更为巧诈。“折”指折色,即将本应缴纳的实物(如米、麦)按规定比例折算成银钱或其他物品缴纳。而“勒折”则是官府或胥吏强制规定一个远高于市场价的折算比例。例如,市价一石米值银一两,官府却强行规定赋税折算时一石米作价银二两。这样一来,农民为了完税,不得不多卖出成倍的粮食来换取银两,承受巨大的中间差价损失。有时,官府还会在青黄不接、粮价高昂时强令缴纳实物,而在秋收粮贱时又强令折银,利用市场波动进行盘剥。 “浮收”与“勒折”往往并行,叠加榨取,成为压在农民身上的沉重负担。这一现象在清代中后期尤为猖獗,是导致基层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无数官方文书、地方志及文人笔记都记载了其危害,它不仅是经济剥削,更是政治腐败的缩影,侵蚀着国家统治的根基。许多农民因不堪“浮收勒折”而破产逃亡,甚至激起民变。 综上所述,“浮收勒折”这一成语,精准而深刻地概括了中国封建晚期赋税征收中的两大积弊。它超越了简单的词汇含义,成为一个承载着特定历史记忆与文化批判的符号,生动反映了在缺乏有效监督的体制下,权力是如何在细微处异化,从而对普通民众造成系统性伤害的。研究这一成语,对于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困境、官民关系及社会变迁,具有重要的历史镜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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