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查查 > 残民害理 的意思

残民害理


残民害理【拼音】:cán mín hài lǐ解释残害百姓,违背天理。形容反动统治者所作所为的残忍不义。出处宋·辛弃疾《淳熙己亥论盗贼札子》:“州以趣办财赋为急,县有残民害物之罪,而吏不敢问。”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干坏事

“残民害理”是一个具有强烈贬义色彩的中国成语,它由“残民”与“害理”两部分复合构成,深刻揭露了统治者的暴虐行为及其本质。“残民”意指残害百姓,使人民生灵涂炭;“害理”则指违背天理、悖逆人伦正道。这个成语通常用来严厉谴责那些为了私利或维持腐朽统治,而不惜采用残酷手段压迫、剥削人民,完全无视道德准则和自然法则的当权者或恶势力。

从历史渊源来看,该成语浓缩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对“仁政”与“暴政”的鲜明分野。儒家思想自孔子起便强调“仁者爱人”,主张为政以德,爱民如子。孟子更是明确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并严厉批判“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的暴政,视之为“率兽而食人”。与之相对,“残民害理”正是这种暴政的极端体现,它描述的是一种系统性的、违背基本人性与道义的统治方式,其行为往往伴随着严刑峻法、横征暴敛、穷兵黩武,导致民不聊生,社会秩序崩溃。

在具体历史语境中,“残民害理”的行为有着诸多表现。例如,秦朝末年,统治者大兴土木(如修筑阿房宫、骊山陵)、役使民力无度,加之法律严苛,使天下困疲,这正是“残民”;而其严酷统治完全背离了社会公认的伦理秩序,便是“害理”。后世史家在评价类似隋炀帝滥用民力开凿大运河、三征高丽等事件时,也常使用此类词汇进行批判。成语所蕴含的,不仅仅是对个体苦难的同情,更是对一种倒行逆施、悖逆天道人伦的政治模式的根本否定。

该成语的文化内涵极为丰富,它与中国思想中“天人感应”、“因果报应”的观念紧密相连。古人相信,“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而行“残民害理”之事的统治者,因其失德悖理,最终必将失去“天命”,导致政权颠覆、身死国灭。这为历史上反抗暴政的起义(如“伐无道,诛暴秦”)提供了道义上的合法性与舆论支持。因此,这个成语不仅是道德批判的工具,也承载着历史兴衰的警示意义。

时至今日,“残民害理”这一成语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超越了具体的历史时期,成为一种对滥用权力、践踏人权、违背社会公义和基本伦理行为的深刻指控。在当代语境下,它可以被用以批判那些严重损害民众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恶劣行径,无论是来自权力机关、资本集团还是其他强势势力。它提醒着所有当权者与管理者,必须敬畏人民、遵循公理,任何背离这一原则的行为,在历史与道德的评判面前,终将受到严厉的谴责与最终的失败。

相关链接


书籍推荐

热搜词推荐

台湾碑志山阴维度书札楚国城池鬼斧神工石头箴言美人精粹毛笔长安专业勇气教程纹样史密斯纪念馆木结构昆虫有多远德克言明极限文化遗产园林新衣影片巨匠文房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