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拯溺【拼音】:jiù huǒ zhěng nì解释形容紧急救助陷于困境中的人。同“救焚拯溺”。出处战国·邹·孟轲《孟子·梁惠王》:“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箪食壶将以迎王师。”示例~,义不得好,辩论是非,言不得巧。 ★汉·王充《论衡·自纪》近义词救焚拯溺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宾语;指救助陷于困境中的人
成语“救火拯溺”出自中国古代典籍,意指在危急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救助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他人或解决突发灾难。该成语由“救火”与“拯溺”两个动宾结构并列而成,形象地描绘了应对火灾与溺水这两种典型险境的紧迫行动,引申为泛指一切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施以援手的行为。其深层内涵不仅强调行动的迅速与果敢,更蕴含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仁爱”“义勇”的道德取向,体现了对生命与社会秩序的珍视与维护。 从历史渊源来看,“救火拯溺”的精神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早有体现。例如《孟子·梁惠王上》中提及“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虽未直接使用该成语,但已倡导统治者应急民之所急;而后世史书与笔记中,则常见对官吏或民众在灾害中挺身而出的记载,逐渐凝练为这一固定表达。成语的形成与古代社会应对自然灾害的实践密切相关,反映出先民在有限技术条件下,依靠集体协作与道德勇气对抗风险的智慧。它不仅是语言符号,更是历史经验与文化记忆的载体。 在语义运用上,“救火拯溺”具有鲜明的比喻性与扩展性。其字面义指向具体的灾险救援,而比喻义则广泛用于描述政治、经济或社会领域的危机干预。例如,在谈论政府应对金融危机时,可用“如救火拯溺般出台政策”来形容措施的紧迫与必要;在赞誉英雄人物时,亦可喻其“怀救火拯溺之志”,彰显其担当精神。成语的并列结构强化了紧迫感与全面性——既涵盖“火”之迅疾,也包含“溺”之深沉,暗示应对不同类型危机需因地制宜、果断行动。 这一成语所承载的价值观念,深刻融入中国社会的伦理体系。它呼应了儒家“仁者爱人”“见义勇为”的思想,强调在他人危难时不避风险、施以援手;同时也与道家“济人之急”的慈悲观相通。在古代法律与乡约中,常有对“见火不救”“见溺不援”的惩戒条款,从制度层面强化了这一道德要求。直至今日,“救火拯溺”的精神仍被广泛提倡,它不仅体现在消防员、救援队员的职业使命中,也见于普通人的互助行为,成为社会凝聚力与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 综上所述,“救火拯溺”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其意义远超字面。它既是对紧急救援行动的形象概括,也是对中华民族利他精神与责任意识的深刻诠释。在当代社会,面对自然或人为的各类危机,这一成语依旧焕发着现实生命力,提醒人们珍视生命、勇于担当,在危急关头凝聚力量,共渡难关。其文化内涵与道德感召,将继续在语言传承与社会实践中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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