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吃酒李公颠【拼音】:zhāng gōng chī jiǔ lǐ gōng diān解释后有移花接木或顶缸之义。同“张公吃酒李公醉”。出处宋·李棨《北里志·张住住》:“曲中唱曰:张公吃酒李公颠,盛六生儿郑九怜。”示例近义词张公吃酒李公醉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成语“张公吃酒李公颠”源自中国古代民间故事与文人笔记,其字面意思是张公喝了酒,李公却发疯癫狂,比喻一方行为引发的结果却由无关的另一方承担,或指代事情阴差阳错、责任错位的情形。这一成语生动反映了社会生活中常见的张冠李戴、替人受过的现象,具有鲜明的讽刺与幽默色彩。 关于该成语的出处,多认为与唐代宫廷轶事及民间传说有关。一种说法涉及武则天时期的政治传闻:当时武则天专权,张易之、张昌宗兄弟受宠,而李氏皇室势力衰微。民间便流传“张公吃酒李公醉”的谣谚,暗喻张氏兄弟享受荣华富贵,而李氏皇族却蒙受苦难,后逐渐演变为“张公吃酒李公颠”。另一说法则见于宋代《萍洲可谈》等笔记,记载市井中有人饮酒闹事,醉者安然无恙,旁人反而举止癫狂,由此形成这一俗语。这些起源故事虽情节各异,但核心都指向了行为与后果之间的错位关系。 从语义内涵来看,“张公吃酒李公颠”不仅描绘了事件中的荒谬性,还隐含了对社会不公的隐喻。它常被用于形容替罪羊现象,或批评权责不清的混乱局面。例如,在工作中,若有人失误导致他人受罚,便可用此成语讽刺其中的不合理;在历史叙事中,它也常被借喻为统治者犯错而百姓遭殃的社会现实。这种错位与反差,使得成语承载了深厚的民间智慧与批判精神。 在语言应用上,该成语多见于文学创作与口语表达。古典小说如《金瓶梅》等曾引用类似俗语,现代汉语中则常用其批评职责混淆或赏罚不明的现象。与“替罪羊”“李代桃僵”等成语相比,它更侧重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荒诞关联,且带有口语化的诙谐意味。值得注意的是,成语中的“颠”字强调了一种非常态的精神状态,强化了后果的突兀与不合理性。 总体而言,“张公吃酒李公颠”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不仅丰富了汉语的表达方式,还以其独特的隐喻揭示了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责任错位问题。它提醒人们在观察事件时需明辨因果,同时也以幽默的方式化解了对生活无奈的感慨。时至今日,这一成语仍活跃在语言中,持续引发人们对公平与理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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