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可移,判不可摇【拼音】:nán shān kě yí,pàn bù kě yáo解释南山:终南山;判:裁决;摇:动摇。终南山可以移动,但已定下的案子决不能更改。出处《旧唐书·李元纮传》:“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也。”示例做法官要有~的精神。近义词南山可移,此案不动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分句;指已经定案成语故事唐睿宗时,太平公主蛮横无礼,大肆侵吞百姓的财产。一次她的手下到农民家抢走碾石,农民告上雍州官府,司户李元纮判交还碾石。李的上司窦怀贞害怕得罪了太平公主,亲自要李元纮改判。李元纮气愤地告诉他南山可移、判不可动摇
“南山可移,判不可摇”是一个源自历史故事的成语,其字面意思是:终南山或许能够被移动,但已经作出的判决却绝不可动摇。这一表述生动地体现了中国古代司法实践中,对于判决严肃性、稳定性与权威性的极致追求,象征着执法者刚正不阿、坚守原则的坚定意志。 该成语的典故出自《旧唐书·李元纮传》。唐代官员李元纮在担任雍州司户参军时,遇到一桩棘手的案件:当时权势显赫的太平公主倚仗皇威,强占了一座寺庙的石磨,僧侣们告到官府。李元纮审理后,不畏强权,毅然将石磨判归原主。他的顶头上司、雍州长史窦怀贞闻讯后惊恐万分,深知太平公主的势力,便催促李元纮改判。然而,李元纮在判决书后毅然写下了“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终无摇动”的铮铮誓言,坚决维持原判。他的正直与勇气,使这一事迹流传千古,并最终凝练为“南山可移,判不可摇”这个成语。 这一成语的核心内涵在于强调司法判决的不可更改性与法律的至高权威。它告诫执法者,面对任何压力——无论是来自权贵的干涉、利益的诱惑,还是世俗的成见——都必须以事实和法律为准绳,维护判决的公正与稳定。判决一旦作出,就应如同山岳般不可撼动,这既是法律尊严的体现,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若判决可以因权势或私情而随意更改,那么法律的公信力将荡然无存,社会秩序也将陷入混乱。 从更广泛的文化与精神层面看,“南山可移,判不可摇”超越了单纯的司法领域,升华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信条。它象征着对原则、真理和信念的执着坚守,是中华民族崇尚正直、讲求信义、不畏强暴精神的集中体现。它鼓励人们在面对困难与压力时,要保有内心的定力,坚守正确的立场,不为外物所动摇。这种精神在历史上激励了无数仁人志士,成为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文化力量。 时至今日,这一古老成语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它提醒着司法工作者必须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它也启示所有身处各行各业的人们,在履行职责、作出承诺或坚持真理时,都应具备这种“判不可摇”的坚定与担当。因此,“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不仅是历史中的一段佳话,更是一盏照亮公正之路的不灭明灯,其精神内核历久弥新,值得后人永远铭记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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